“是……也不完全是。”

霍金斯两条又粗又长的黑马尾遮住他的侧脸,以至于金像看他此时的表情,最终只能看到青年乌黑的长发。

“如果世界是一款游戏,失去全部记忆重新适应这个世界,相当于删档重来吧。我很好奇,这次的你,是怎么看待怪异这种东西的。”霍金斯问道。

“异类生前是人,只不过死后在这个世界变成了某种特殊的存在。”

“异类……民间的俗称啊。”霍金斯整理发尾,一路顺理到根部,做后一把抓起金这面的马尾,往脸上遮去。

金怀疑自己又把他惹哭了。

这不是第一次,上次上上次自己不顺他意的时候,这位比他高比他年龄大的成年男子就会像个孩子似的闹腾。

“你以前称呼我们,更喜欢用官方的词。”霍金斯拖着长音,像是得不到糖的孩子。

金没心情照顾他的委屈。

霍金斯委屈的地方多了去了,醒来看不到金会委屈,几分钟看不到金会委屈,金刷手机刷的时间太久没理他会委屈。

还能怎么解释,他的记忆停留在上一世死去的一瞬间,来到这个世界遇到什么样的人,耳濡目染之下,习惯用不同的词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这就和出生在外国,就算是本国穿越者也会渐渐习惯说外语。

这有什么好强调的,金觉得霍金斯又开始矫情了。

霍金斯一见金脸色不好看,立马乖巧起来。

真贱啊......

金掐了吧安静如鸡的青年,忍不住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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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金斯再一次无力的承认,金不一样了,他恐怕再也不能用同一套手段得到这个人。

失落的同时,霍金斯悄悄将自己与神近耀做对比。

除去king,他们两个都可以说是金第一个拿到名字的怪异。

神近耀是个外冷内热的家伙,即使重生成为杀人的怪物,依旧抱着一颗赤诚之心。

所以他特别容易被金攻略,因为他窥探到了未来的画面。

因为黑暗中,只有渴望光的人才会用力的抓住一束光。

霍金斯则恰恰相反,他会朝金撒娇,会准备节日惊喜,会唱着歌喊“我爱你”。

靠谱的只有工作期间,其他时间幼稚自我不要脸的让人想套麻袋打他。

但霍金斯的心却比他表现出来的冷漠,他也许曾经是一个正义人士,但也早就在泥潭中彻底腐烂,染得不能再黑了。

要知道,怪异所拥有的规则与他们痛苦的过去息息相关。

谁都别想舒舒服服。

神近耀不是憎恨诅咒吗?前世无数人说神近耀的画是诅咒,那他就用画来杀人,坐实这个诅咒。

所以事实上,霍金斯早就已经厌倦了调查记者这个身份。

他不想干这么一份吃力不讨好的活,没日没夜的工作,其他人拼了命的逃出去,只有他,拼了命的削尖脑袋往泥潭里钻。

工资低,危险没保障,无人问津,默默无闻的当一个“义警”,同事死的死,退的退,隐姓埋名,背井离乡。

最后他也不得善终。

异类就算拿回名字也不会有死亡的那段记忆。这大概是某种保护机制,人生最后一段路,对于他们来说大概率会很沉重。

但这保护机制对霍金斯无效。

他被毒贩抓住,折磨了一整年,每一天的痛都牢牢记得,偏偏忘记了解脱的时候,自己该笑的有多开心。

规则是枷锁!责任是枷锁!善良,荣誉,廉耻,仁义......只要是让他不开心的东西,都是枷锁。

只有蠢人才会在乎这些东西!(安某人:阿嚏!)

霍金斯坚信不疑,他早就忘记自己入行时的理想还是别的什么,他一步步走来,没有人帮他,没有人关注他。

甚至在他死后的岁月里,他的城市,不愿意花费一点笔墨去纪念他。

霍金斯将城市当做自己的所有物。

这是我的城市,我守护她,想看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她。我为什么不能说——这是我的城市。

自然,城市中的一个人,一件东西,都属于他。

包括金。

霍金斯看向身边的人。

少年闭上双眼,学着他的样子祈祷,长而浓密的睫毛落在脸上。

多美好啊,仿佛流落人间的天使。

他的姿势不怎么标准,但内心里一定比霍金斯虔诚的多。

霍金斯从来不祈祷,“安息吧”也是说给金听的。

早晨的阳光是暖暖的橙红色,金的金发仔细看去,其实也是偏暖的金黄,比起正午不可直视的烈日,他更容易接近。

霍金斯突然不舒服起来,他狼狈的转过头,在这一刻,心想。

是因为失去了所以不甘心,还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你是我的男朋友,你属于我,你必须接受,必须爱我,必须留在这个世界,必须满足我的一切要求,必须包容我的一切任性,必须时时刻刻等候我的召唤,必须......

这是我原本的想法。但是……

“我大概可能也许……真的爱你。”

所以真走运,这些话你永远听不到了。

金睁开眼,眼中落下一片阴影,霍金斯的脸近在咫尺,他们互相之间的距离,只能用厘米来计算。

而霍金斯苍白的脸上,头一次出现了名为隐忍的表情。

“重新开始就重新开始吧,谁让我中了你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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