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鸳放在书页间的指尖一顿,翻着白眼望了望天,就跟着笑得前仰后合的沈飞下了楼。
说起来,顾鸳自己都有些想笑,她对什么事情都看得极淡,唯独这一件,她就是无药可救的栽进去了。
她喜欢土豆,无论是蒸的炸的煮的焖的红烧糖醋烧烤,就是生的,能一口吃出淀粉的那种,她都喜欢。
一桌子菜再好看再色香味俱全,只要少了土豆她也就随便应付几口就算了,可哪怕一日三餐顿顿土豆,她依然觉得这是琼宫盛宴,怎么吃都不算饱。
她想,这应该也是一种病。
下了天台,她先回房间里放书。
打开门,顾鸳看向房间里自己粉色的书架,粉色的窗帘,粉色的床和被子,粉色的鞋架……慢慢收起了笑。
屋子里所有的家具饰品,都是父母双亲给她挑的,因为她说过,她喜欢粉色,很喜欢很喜欢。
他们一直都记得。
可他们也忘了,她说“很喜欢”的时间段,已经停留在十年前了。
窗帘拉起了大半,只留下三分之一的区域,墙壁上裸露出一扇窗来,这是她选择这间屋子的原因。
在房子还没装修之前,她和妹妹来三楼挑选自己以后想要居住的房间,她一眼透过窗子看见那一片绿色就立即拍定了。
过了客厅前面的那一间面街道是的妹妹的,比她的这间要大上一倍多。可她不喜欢,就这么简单。
走到窗子边,顾鸳把书放下。
窗户是打开的,她看向窗外一片四季绿植,远处的幽潭古树,矮矮坟莹,错落有致,美景如画。
只看着,心情便不由自主的跟着好转。
她回家后,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窗,趁着早间光阴正好,无论进窗来做客的是阳光是风还是雨水,她都会张开嘴巴无声的大笑,因为每一天,就这么一瞬的感官,她觉得自己无比的幸福。
虽然相比较而言,她更偏爱光照炙烈。
说起来,她自小流连于沿海西南各地,但并不算是地道的南方人,父亲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多年,原本就打算把房子买在北方老家那边的。
只是顾鸳自己,当初仗着自己十一二岁,在南方温柔水乡里蹉跎惯了,便倚着秋千很是天真的说了句,“我不想回这边来,也不想去外婆家,别人都有自己家,我也想放学回家的时候,回自己家。”
那个一心想在老年回北方故乡扎根的温厚男人,只是愣了愣,然后揉着她的头发与她说,好。
女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满心欢喜,并不知道这样温暖的字眼里,包裹着的是一种怎样的心酸与无力。以及对她的妥协。
少不更事,事到如今,便也由不得她后悔。
房子买了,就在青鹭这边,一个还算繁荣的街镇上,离外婆家以及几位阿姨家都很近。
这其中,是长达数年的房贷还款路程,是差点与父亲关系决裂的爷爷那边的亲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