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观点我是认可的。
但是我不太认可抽走30,这个比例还是太高了。
毕竟项目部的几十号人原则上是只守着一个项目部的,我来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我们来假设一个项目部的人数是二十号人,每两个项目部组成一个生产片区,每三个生产片区组成一个事业部。
那么一个生产片区是62号人,一个事业部有200号人。
这样的话按事业部员工数量测算,暂按每个人250万元年产值计算,一个事业部一年的产值是5个亿。
这里对这个250万元的年人均产值数据作一个简单的解释。全公司2011年产值是20亿,大致是1000人,平均摊销到每个人的头上是200万元的年产值,但是生产体系的人加在一起也就800人左右,20亿年产值摊销到这800人的头上,计算出来正好是个250万元,这么一个奇妙的数据,不能怪我,哈哈,不能怪我。
我们现在来计算一个项目部的奖金,然后假设每个项目部的奖金都是一致的。否则的话是没有办法测算得清楚的。
每个项目部在2011年完成的产值是5个亿除以6个项目部,是8333万元。
产值奖按千分之四计算为33万元。
收款奖按千分之六计算为50万元。
结算奖按千分之五计算42万元。
结算超额毛利奖,暂按实现5的超额毛利计算,按20的结算超额毛利奖计算,则结算超额毛利奖=8333x5x20=83万元。
我们现在先把产值奖、收款奖算清楚,因为结算奖和结算超额毛利奖原则上当年是拿不到的,但是可以在2011年摊销部分,比如说摊销50。
一个项目部的产值奖+收款奖在2011年是33万元+53万元等于83万元。
如果是按项目部摊销70,总部摊销30计算。
先把人数说清楚,项目部是62人乘3等于186人,含片区生产负责人以下的人都算在项目部,事业部总部的人则是200人减去186人,等于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