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在陶总提的办法上面上了一点点意见。

如果事先把奖金分配比例全部都定好了,看起来是透明的了,公平的了。

这样的话,只要是占在那个职位上的人,反正奖金都多,我们这个政策就有可能滋生出新问题来,让事情不能真正得到解决。

所以,我想在定下来奖金分配比例的基础上,再加一个限制条件。

就是项目经理以下的人,项目经理有权利在他们固定的奖金分配比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权利,这个权利比如说可以设计成正负30,这个比例会后再讨论商量,这里仅是一个示例。

这样的话,谁躲懒不干活或者是干得不好,项目经理就有权利动他的奖金来分配给其他干得更好的人。

那么项目经理又由谁来控制呢?

由片区生产副总来控制项目经理的奖金上下浮动的比例。

同时片区生产副总有权利控制片区商务负责人的奖金上下浮动比例。

片区商务负责人有权利控制所分管的商务人员的奖金上下浮动比例。”

白青婷:“宋总,几个字总结,请提炼出关键词。”

第五事业部总裁宋致远:“允许奖金浮动比例。”

白青婷:“赵满福,对奖金分配机制不透明的意见。”

赵满福:“白老板,建议奖金分配的总金额以项目部为单位,但是要允许片区生产负责人在必要的时候在项目部之间对奖金进行适当比例的调配。”

白青婷:“原则上都是每个项目部的奖金自己分配,为何要跨项目部分配呢?”

赵满福:“因为在同一个片区内,会出现一些好干的,毛利又可观的项目;当然也会出现一些难啃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