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百华浑身僵硬起来,怎么可能不紧张,他可是身怀巨款的人,就该紧绷起来,死死看住斜挎包。
俩人在候车点等了一会,随着一阵‘叭叭叭’声响起,车到了。
车上坐满了人,车一停下,一群人从车上挤下车。候车点的人怕坐不上车似的全都挤到车门口,等着车上的人下来便快速挤上车。
远处,三个少年挤到一起,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齐齐看向王百华,准确来说是看向他身上的斜挎包。
三个人中有两个是镇上出了名的扒手,专挑车站的乘客下手,还有一个虽不是小偷但也不是什么好人。
也是巧了,这个人叶韶光跟王百华都认识,曾经打过好几回交道。
旁边人来人往,王百华没注意到有人盯上了自己,仗着身高优势从最外围挤到最里面,等车上的人走光了,他拉着叶韶光一马当先走上车,霸占了前排的位置。
叶韶光走里面,他坐在外边。
时间一到,开车师傅准点开车,留下一股浓郁的,难闻的青烟。
前往市区的路是山路,一路颠簸来颠簸去,肠胃不好的人被颠来颠去很容易引起呕吐,而那些脑筋粗大的则感觉跟玩似的,起先很兴奋,兴奋过后只剩下哈欠连连。
王百华正是这样的人,刚上车那会他拉着叶韶光说个不停,一时说车窗外的景色,一时说车上的人,一时又说去了市区要干嘛干嘛。
说了一会,兴奋劲儿过去后,他昏昏欲睡起来,头一歪,挨着叶韶光流着口水睡了起来。
阳光打在车窗上,通过折射反射到他的脸上,闪过一片斑驳的树影。
好不容易到了市区,叶韶光摇醒王百华,轻声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