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百华悠悠转醒,双眼迷迷瞪瞪,一时间没有焦距。
骑车忽然急刹车,王百华下意识跟着车的惯性往前扑,磕到了前面的车座。
他揉了揉额头,小声道:“姐,到了,咱们该下车了。”
叶韶光往后看了一眼:“让后边的人先下吧。”
他们不赶时间,可以慢慢来。
王百华一向听叶韶光的话,自然是叶韶光说什么他便做什么。他将斜挎包拉到身前,双手捉着斜挎包的带子,饶有志趣地看着别人下车。
不到一分钟,车上的人尽数下了车。叶韶光跟王百华跟在人群最后面。
下了车,俩人跟着人群走。
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有三个人偷偷尾随他们,正等着好时机下手。
出了车站,叶韶光猛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总算活过来了。”
王百华拍了拍叶韶光的后背:“姐,你就是太弱,要是你跟我一样强壮,根本就不怕人多。”
叶韶光扫了他一眼,哼哼出声,也不知道谁刚才被人群踩脚后跟踩得嗷嗷叫。
“走吧,咱们先去猪场。”
在市区外围有一个大型的养猪场,早些年养猪场里面养了不下几千头猪,但是因着干旱的来临,养猪场养的猪死的死、病的病、杀的杀,几年过去了,养猪场的猪没剩下多少。
本来叶韶光计划的是先哄王百华到美娟家,然后她找个无人的地方将小猪崽兑换出来,然后骗他说因为快下雨了,卖主的人怕下雨不好赶路,把猪卖给她后就走了。
这是她看到蚂蚁搬家后想到的法子,但很快,在跟阿进婶聊完天之后,她察觉到之前的计划实在是傻得很。
王百华虽然不精明,但又不是傻子,即使这次可能会被她骗过去,但必然会让他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