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杀猪客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还劝他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你别看我现在这模样,年轻时候可招四里八乡的小姑娘喜欢了,我们家红姑娘,就是看我干净,才挑中的我。”
杀猪客摇摇头,没再说什么,只是听他吹牛。
他知道磨刀老人曾经一妻一女,都死在战乱之中。他们家红姑娘的故事,老人更是絮絮叨叨讲了不知多少遍。他也不知听了多少遍。
只是他听老人絮叨这件事,从不觉得烦。
杀猪客静静握着杀猪刀,坐在老人身旁,两人肩并肩坐在店门外磨刀石旁,晒着太阳,安静地看着城中人流,从两人身边流过。
——
麻小萝取走那柄斩杀过千人,自生煞气的好刀,回去第一件事是取名。
她叫了那七十名编入她名下的野人来,排列整齐在正午时分用饭,这是她答应野人们的第一件事,一天三顿饭,一顿不少。
这种待遇在她原本的世界中,自然可以说是基本操作,对这些平日里生长在大荒之中,饥一顿饱一顿,老父母和孩子分着吃那一两米的野人们来说,足以是让他们卖命的高规格待遇了。
就是大燕正经的子民,经济稍差一些的地方,一天三顿饭也是吃不起的,只能吃两顿。
不过乌苏城是边荒重镇,守护着边境线,自然不至于沦落到那等境地。他们在草原的雨季自然是大鱼大肉,在冬季为了防备大吕的入侵,吃的比雨季还要更多些。
乌苏城主既然这么有钱,麻小萝自然是吃他的喝他的,还要用他的粮草养自己的兵。
麻小萝生无可恋地与这些野人们一齐用餐。
为了学习古之名将与士兵同吃同住——同住还是免了,同吃还是可以的——她早饭晚饭蹭乌苏城主的,中午饭是和野人们一齐吃的,一齐用饭培养感情,顺带方便用完饭后训话。
驯狗最好的时机是饭钱,驯人最好的时机是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