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罗家,兴光县令

秋临,秋风县县令,大靳十二届乙等六十二名,最初是秋风县县丞,三年后,联合几个商户陷害原县令贪污,原县令被革职查办,秋临顺理成章成了县令,在职位十六年,罪行累累,残害人命十二条,致残,六十五人,非法收受的银钱约八十余万两。

另外,手里有一支堪比土匪一样性质的护卫,专门为秋临祸害乡邻,在秋风县,秋临就是天,不听话的弄死弄残,看上的女子不管多大年纪,是否成婚,都会用尽手段把人弄到床上,因此自杀了三个女子,其家人上门讨个说法,却被恐吓,有的家人不服,秋临便派人给了其家人一顿教训,就是女子的父兄,腿断了,终身躺在床上。

除此之外,秋临收受贿赂不计其数,帮着给钱的一方欺霸相邻,致使无数人的冤屈无处申诉,导致几个家庭支离破碎。

秋临,该死!

秋临看到最后,手哆嗦了。

“爹,这是怎么回事,那个知府不是新来的吗,他怎么知道这么多事?”作为秋临的嫡长子,秋柏涛知道家里很多秘密。

家里那些姨娘,有一半都是父亲用非法手段弄回来的,有几个,自己也尝过滋味,不过都是瞒着父亲的。

秋临吞咽几口唾沫,大脑飞快的思考,靳晏川知道了自己这些事,手里有没有证据?既然他都知道了,还特意写了封信交给自己,却不捅出来,这是什么意思?警告?试探?又或者……想要分一杯羹。

“爹,这背面还有字。”有一个儿子提醒。

秋临赶紧把信转个面。

“秋临,眼下给你一条路,自首,本官只会把有罪的人处以相应的刑罚,无关人等,本官不会追究,否则,本官有先斩后奏,连坐五族的权利。”这是靳晏川所写。

前面是孟芸根据童童所讲写的,后面就是靳晏川给的批注。

“自首”

“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