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揽着她的肩,凑到她耳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她笑着去拍他的手背。他们一左一右,把那个小男孩牵在中间。我当时突然知道了她肚子里的小宝宝去了哪里,知道她为什么那时候离家远去了很久。
我就站在不远的地方,我的妈妈,以我梦寐以求的姿态,和别的人相亲相爱着。
从此我再也不能接受我在意的人和其他人亲密。
演戏是宋归云的工作,我告诉自己这只是演戏,他并不喜欢怀里的那个人,甚至私下里没有和她多说过几句话,可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突然痛了。
周梓沁名气要比宋归云大一点,就一点点。她觉得自己不红没天理,觉得人人都对不起她,没有发现她这颗蒙尘的明珠,所以总是郁郁寡欢,觉得活着也不过如此。这样的人最不可怕,不用别人动手,自己就困死在那个胡同里了。我要做的只是推波助澜,我没想到她会死。
这谁也怪不了。她上了瘾,微薄的收入无法支持那些巨额的开销,欠款提示每天都在告诉她:你活得真够失败的,还留恋什么呢?
她服安眠药的当天我就在她对面的楼房上,通过镜头能把她的样子看得很清楚,可我依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坏事。我没有明确地想要她死或者别的什么,但就在她伏在地板上一点一点失去呼吸的时候,我的心底是快活的。
宋归云成了我可望不可即的那颗星星,我明明知道他不是那种会忘记过往情谊的人,却依旧不可避免地担心他再也想不起我。追他的人成千上万,我的面孔最平凡不过。
我从来没有隔这么长时间见不到他,既然一条路被堵死了,我只好另外开辟一条没有人的路。
他从来不喝凉水,在家时渴了就会去厨房烧热水泡上一杯茶,那茶很苦,我尝过。他也不会做饭,真正意义上的不会,连燃气灶都不知道该怎么打开。
我随他去过一趟他的老家,世上居然有这么落后贫穷的地方。他的父母明明才不到五十岁,苍老得和我外公一般。他在家中很受宠爱,父母尽管供不起他上学,却在其他方面拼命地补偿着他,难怪他自理能力差。
我还看到他两鬓斑白的母亲给他织了新的毛衣,叠起来时被他父亲塞进了一沓绉绉的人民币。
他回嘉余那天,没让家人送,一个人提着两大兜的酱菜土鸡蛋去机场。那些编织袋和他俊朗的外表格外不搭,引来了许多人的侧目,他却半点不觉得难堪,步伐都是轻快的。
他当夜在公寓整理行李时打开了那件毛衣,蹲在床角哭。声音哭哑了,人也累得睡过去,我就把他搬到了床上。
他很聪明,似乎感受到了我的存在。在持续了两个月的朝夕相处里,这种未知与茫然使他变得敏感、脆弱,我甚至看到了他生气的样子,真是新奇。
可他一不开心,我心里就会慌张难受。我难受了,必然是有人要倒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