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阳是个理科生,却出奇的喜欢文学,他有一个小小的书架,上头的书不多,一共三十一本,周慕时用心的数过。
每一本每一页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被翻阅过,就好像踏踏实实的走过的人生的每一年,每一个月、每一天。
阳光是这样的好,温暖和煦,现下却像是针尖一样,戳刺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肉,扎进每一寸骨头缝隙里,狠狠的摩擦搅弄。
周慕时摘掉了黑框眼镜、帽子、口罩陷进回忆里,人的一辈子的记忆汇集在一起,到最后,会成为金灿灿的一小团,慢慢的在脑海里四散开来。
靳阳走的那天,穿着一件素白的衬衫,看上去是很寻常的款式,但周慕时挑那件衣服的时候,其实花了很多的心思。
衬衫的剪裁很好,料子板正又挺括,翻领下头,是一个小小的手工刺绣。
周慕时去门店购买的时候,专门让师傅在上头用极浅淡的丝线绣了一个花体的“慕”字,若是不仔细看,当真点也发现不了。
他想起了那个冬日里,穿着考究的风衣,坐在包房里看见他的那人的表情。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那样奇妙的东西呢?
无论在怎样的包裹和掩饰下,一眼,只要一眼,便让人知道,那是属于自己的所有物。
他记得靳阳身上的味道,不是什么香水味,是常年浸泡在外头的风霜雨雪味。
风霜雨雪似乎不该有味道,但周慕时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清冽。
人生之路,向来苦多甜少,要是有一个心爱的人拉着你的手慢慢的并肩前行,就什么也不怕了。
他仿佛回到了家里,正在灶台前忙活着。厨房里的煨牛肉好像还在炖着,火开的很小,浓厚的汤汁在锅里不断的翻滚,砂锅里炖的是鲜香可口的老母鸡汤,灶台上的最右边摆放着白色的电饭煲,正在煮着两人份的白米饭,顺着电饭煲的孔隙里散发着米饭蒸熟诱人香气。
靳阳从外头走进来,熟练的撸起袖子,绕过他走到洗碗池边上,帮着他清洗旁的蔬菜,他一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成极好看的弧度,嘴唇微微上翘,画面便定格了。
真是让人,想亲亲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