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简盯着空空的怀抱,脸上第一次露出的发自内心的微笑。
他们现在,似乎比最初,更像情侣了。
这样,貌似也不错。
汪简被路透拉着,在大栅栏里环套外环的圈里绕来绕去,早就是头晕目眩了。
“宝宝,你到底在找什么啊?我走不动了。”不知何时开始,汪简喜欢叫路透宝宝,而同样是不知何时开始,路透竟接受了这个称呼。
路透停住脚,回头,“不吃的苦中苦,就别想吃到美食。再忍忍嘛,好久没来,早忘记在哪了。
路透说完,朝他做了个鬼脸,依旧拉着汪简在人群里穿梭。
拜托了,那是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他自来不用吃苦,因为他已经是人上人了。汪简很郁卒,却也被她刚刚那张脸逗得又想笑。
汪简是女朋友有命,他不得不从命,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走在大栅栏的窄小街道里,路透情绪比平时好了许多,也活分了许多。难得亲昵的,她竟然抓着汪简的一只胳膊抱在怀里,“小时候,爸爸那时还在,爸爸就经常带我和卓言来这里吃东西……”
路透的眼神很悠远,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副画面:一个小女孩儿被男人抱在怀里,指挥着小男孩儿剥虾皮,“尾巴上的ròu一定不要断,我最喜欢了!”
是了,那个小女孩儿就是她,她向来是最喜欢吃龙虾尾巴勾里的那块小ròu的。
爸爸那时就说,她是公主的命,注定是要王子把她捧在心上呵护的。
以前,她以为卓言就是她命中的王子;现在,王子依旧是王子,只不过他身边的公主换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