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后,善正家门口的对讲机响了。他一早套上了大衣,开门时,依旧被冷气激了个透心凉。
门外站着的人就是老孟,大名孟战。黑风衣,黑衬衫,黑眼镜,晃得善正眼前一黑。
善正皱眉:“……就这样吧。”
***
凤凰街47号,德元律所。
出乎善正的预料,陈丁亥的时间观念竟然还不差,在下午三点整,准时推开了事务所的大门。
他身上带着一股浓重的烟味儿,善正抵触地往后侧了侧,孟战大概是闻惯了,面不改色,礼貌地伸出了右手:“陈先生,你好,我叫孟……亮亮,是善先生的律师。”
陈丁亥疑惑地打量着眼前的二人,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孟战握了手。
“请坐。”
不等话音落下,陈丁亥已经就近拉了一把办公椅,斜斜往上一栽,发出“轰”的一声响。这显然是他没意识到的,四周瞄过来的眼神使他极为难受,于是他不得不坐直了身体。
“呵……陈先生也是痛快人。”孟战坐在他和善正之间,露出职业化的笑容。“我也就不兜圈子了。”
“你们想干嘛?”
孟战和善正对视了一眼,又看向陈丁亥:“我们想知道,乐小姐在哪里。”
“哈?”陈丁亥发出一声不客气的尖笑,脸上露出了相应的嘲讽,仿佛这事他极为拿手,并且一扫先前的紧张。“乐(yue)亦啊。”
四面八方的目光再次聚拢过来,原本在讨论工作的声音也都戛然而止,事务所内突然寂静。
陈丁亥不自在极了,这种场合让他想起少管所里的“饭后节目”。他耸了耸肩,以图放松。
善正严肃地强调:“她姓乐(le),快乐的乐。不是乐(yue)。”
陈丁亥窃喜起来。
废话,他不知道乐亦的姓要怎么念么?
那不过是,他和乐亦之间的,专属读音罢了。
他紧紧盯着面前的两人,他知道来者不善。
于是,他摇头晃脑,以打消心内的仓皇:“自己找啊。”
——有缘的人,终究会重逢。自己和乐亦,就是上天注定了会这样相爱。所以,无论她走到哪儿,思念都会牵引着自己,找到那个女孩。
——爱她,胜过自己的生命。天涯海角,誓死相随。
——这俩人,懂个屁。
善正面无表情,再次靠在椅背上。孟战见状,心里也有了个□□不离十,他从公文包内夹出一张六寸的照片,面朝下按在桌上,双指牢牢并拢,将照片推到陈丁亥面前。
陈丁亥再次扫视了二人一眼,掀开照片,随即变了脸色。
孟战见状,不慌不忙地说道:“陈先生,这把刀是在萧山的兰花饭店西北20米处找到的。”
接下来,随着孟战的语速加快,陈丁亥的面色也愈发惨白——
“上面的血迹已经做了DNA比对,确认是来自善先生。至于指纹,则分别来自两个人:你,还有乐小姐。事发后,我们带着这把凶器做了公证。
“上次的事,是我的当事人选择不追究。当然,我的意思是,只要我们愿意,随时可以对您起诉。而这把刀,依然是最有力的证物。
“您是有经验的,知道一旦起诉,你将面对什么。陈丁亥,奉劝你——不要一味逞强,把自己送上不归路。”
陈丁亥毕竟才十九岁,哪里见过这种阵势。这种来自“上等人”的态度令他爆炸、抓狂,他“刷”地起立,拽出屁股底下的办公椅狠狠一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