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马尾已经很凌乱,稀稀疏疏的发尾还有分叉;眼睛像是夜光珠,又黑又大,但没有精神的样子;穿着一条不合身的荷花粉裙子,汗涔涔地贴在身上;脚下的圆舞鞋也黑黑的;总之看起来很邋遢。
在她的旁边,立着一个二十四寸的拉杆箱,轮子上都是泥垢,锁和四角都是铜色的,但整体是银色的。
哦,对了,我几乎动用了所用的力量来回忆,终于使我想起来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小棕熊。与主人不一样,这只棕熊周身雪白,充满了贵族的气息,就好像它才是这个女孩的主子似的。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个不速之客。
长久以来,自从我会走路,会说话,并且有了自己的意识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自己一个人的世界。
我不喜欢被人打扰我的寂静。
“陈伯!快把这个女孩给我赶出去!我不想看见她!”我站在原地,伸出左手的一根食指,毫不客气地直指着这个邋里邋遢的女孩的脑门,大声对管家伯伯喊道。
“哎小少爷!别冲动!”陈管家抱着我离开,然后用手势吩咐着仆人带小女孩去洗澡。
我躲到房间里生了一天的闷气,气得连中午饭都没吃,房间里的玩具被我拆得乱七八糟。
到了晚饭时间我才出来,在来到餐厅的路上我努力说服自己要平心静气。
餐厅在一楼,我住在三楼,走下去就是了。
令我感到惊异的是,小女孩变成了小男孩。
小小的短袖,小小的裤子,小小的拖鞋,剪得短短的头发,白白的没有什么血色的脸,依旧是大大的眼睛,细细的胳膊。
我眼睛都瞪圆了,一时间大脑感觉有点不够用了。
“你到底是男生还是女生?”这是今天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因为我觉得还是把她的性别搞清楚比较重要一些。这里就暂且先用“她”来称呼吧。
“我是男生......因为我在孤儿院总是被人欺负,只有换上了女生的裙子才不会有人欺负我,所以才......清阿姨把我接到这里的时候不知道我是男生。”他抓着凳子的前沿,拘谨地坐正来,努力仰起头想要看到我的眼睛——他虽然只比我小一岁,但因为从小待在孤儿院的缘故而营养不良,个子矮得很。
我像个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没有答话,只自顾自地吃着碗里的菜。
今天的红烧茄子味道非常的好。也许是我饿了,吃得比平常多了半碗,陈伯看见了笑得都快合不拢嘴了。陈伯在我出生的时候就负责照顾我的日常起居,所以导致他有时候真的比我妈还要像我妈。
在我细嚼慢咽地吃完嘴里的食物的时候,我才有空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他吃得很少,基本没怎么动过,证据便是他的米饭依旧是纯白的,没有沾染上任何的菜汁,简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只吃了饭没有夹菜。
我懒得理他,爱吃不吃,反正我吃完了之后把碗筷往前一推,下了凳子之后就往楼上走了。三楼的房间多得很,在我卧室的旁边,空着一间房,现在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应该就是准备给他住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