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来就是为了给世界以恩惠。
我所过之处,无处留白。我所爱之人,无一不璀璨绚烂。我所见之景,无一遗漏,全都被镶嵌在了我金属的画框里——最后再随便丢弃在哪里。
——艺术品从哪来,就回到哪去好了。认真收藏才是最愚蠢。至于别人知不知道我的才华,与我无关。
可是——感谢自己!我居然没有凄惨地随便饿死在哪里的石头上,或者雪山脚下,甚至还住上了一栋房子。尽管它又老又旧、有些年久失修,甚至还是用着可笑的百叶窗。
瞧吧,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是fate之子。
那年的那个圣诞有些不一样,我一个人走在街上,打算回家——那破烂的家——好好吃一顿,然后抛下我的命,回到我该回的地方去。
我死了之后,会回去天堂吗?
这谁知道呢?
但是说真的,我敢打赌,我的画,会如同我可爱的红头发哥哥的画一样——在我死后,一定会名扬万户。从这一点上,我一直认为梵高才是我的亲兄弟。
哦,对了!我可不愿再提起我的两个草包兄弟了!或许是那愚蠢的主让我感受人间的苦难,才会把我发配到这样的鬼家庭里。
我痛恨草包!他们又土、又没有艺术细胞!我讨厌那丑陋的眼睛对我穷追不舍。我甚至不想和他们有任何的联系!他们只会把愚蠢廉价的画作挂在那恶臭的金色屋子里,到处都是钱的肮脏味道。
他俩这辈子也不会见识到独属于我们艺术家的天堂!
什么?我太狂妄吗?
可爱的伙计,如果你见过我,就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公平与通透的人,爱上我的女人都会这样夸赞我。
从这个老旧、破烂的街头右转、再右转,最后用我此刻的速度走上一个多钟头,就是我的窝。
哦,我的老天,差点忘记今夜是个平安夜。所以说嘛,今晚上我可能不会平安了,伙计。
街边看见一个又一个地方兜售着tobbacchi,可惜,该死的,我是个连五欧元都没有的穷鬼。
快走到家时,一天到了最浪漫的时候,太阳在落下与升起之间在地平线上挣扎,只留在西半球破碎的可怜的金光,你别说,那句话说的还真的对——一个守财奴收起他最后的金子!
可我光顾着抬头看天,连装上了一个小孩儿都不知道。
我有些不满地低头看他——尽管我看起来依旧优雅平静。
哦,我知道——上帝肯定在他的眼睛里留下过天堂的印象,让他把这些都来转告给我。
“你叫什么名字?”看着他后退,我简直控制不住我自己,走到了他跟前。
他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我。就这样而已。
但是这已经足够!我祈祷上帝,感谢主!那一天一定是有什么天神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所以才会给我这样的恩赐,让我也尝一尝这样奇妙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