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五点了,出去吃个晚饭?”
“好,附近有一家餐馆不错,我去换件衣服。”
覃宇有点慌了,他一开始撩云时,纯粹是觉得云时很好逗,总觉得云时像只白色的猫咪,你闹的过分了,他会软软的却很有气势的喵你一声,这种感觉,很让人想笑。
遭了,这感觉有些稀奇古怪的,搞不好,还挺心动的。
覃宇听到云时在客厅里喊他名字,耳尖都红透了,自己把自己掰成了蚊香?
不对不对不对!
他喜欢自己的偶像很正常啊!云时小哥哥的文写的那么好看,日更不拖欠,当然是日常为他打call啊!
对对对!是这样!准没错!
覃宇平静了下心情,再三深呼吸后,恢复往常的模样走出了房间,就见云时倚着沙发,雪白的衬衫显得他整个人端庄正点,就像邻家的哥哥,气质温和,如果笑起来的话。
云时面对覃宇的态度转变也觉得好奇,一会儿热情,一会儿又别扭,难道幻灭了?覃宇的想象中,自己应该是个十全十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拿奖状拿到手软的不可多得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因为幻灭了,然后不喜欢自己了?
“走?”
覃宇点点头,跟在云时身后,是心动的感觉,没错。
第13章
其实云时总觉得自己也有点在意了,嗯,这个事儿是挺莫名其妙的。
覃宇的态度怎么看,都有点像言情小说里的女主,欲拒还迎的?
汉海市的风景从来都不错,什么烦心事在这风清水秀中也渐渐沉淀,但是云时想,自己做不到忘记烦恼,忘记这一切。
他从来都不是个豁达的人,放不下,也很记仇。
王遗山,离覃宇的大学可以说是相当近了,颇有名气,每年每季都少不了一大波人前来驻足,游玩。
千古身后名,却欠一份深情,不及还你,情入了骨髓,身已成了白骨。
王遗山里,半山腰处,有一美人垂泪石像,罗裙不复,容颜不待,眼角一滴泪,余生从容,爱错了人也不过如此。只这一个“遗”字,已经把一切肝肠寸断、凄美憾恨说的明白。
单身狗为什么会选这个山头来爬呢?你看,谈恋爱的都化石了,可怕不?可怕!千万不要谈恋爱。
“你大学是府第学院?”云时好奇的问道,周围是有不少的妹子,她们穿的是府第校服,府第学院的名气很盛,名校招牌,学神学霸一抓一大把。府第学院在众所大学里可以说是时尚界的劳斯莱斯,通俗点说,就是拖拉机中的战斗机。
“嗯,”覃宇说起这个,格外的自豪,好不容易有个可以炫耀的机会,他顿时就停不下来了:“我可是高考全省状元考进的府第,府第人人惊羡的学神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