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时忍不住的勾起唇间,这自信是自带的吗?主角都这样吗?到底谁给覃宇的自信?
“是啊,连饭都不会做。”
“……之前只是失手,下次你在尝尝,不好吃我就、我就把这个杯子吃下去!”
覃宇还就不服气了,信誓旦旦的把矛头指向了云时手里的玻璃杯,总有失手的嘛,不能死揪着这一个,云时小哥哥是真的怕了他的黑暗料理了吗?
云时真的憋不住了,覃宇用生命在逗他啊!
“玻璃杯,不好吃吧?”
“你就别记着那一次了,大家都翻过这一页,我还是学神,你还是我爱豆,妥妥的!”
“这什么花?”
一路郁郁葱葱,云时被覃宇逗的说这话,竟也没觉得有多累。在云时的想象中,爬山和送命几乎没差,他作为常年宅男,加上职业的原因,基本不会出去走走,也不知道原来山青风晓比书里描写的还要鲜艳,空气更加清新,行走其中,风过耳畔,舒适而又温柔。
淙淙的小溪奔流向下,一路向前,溪水清澈,伸手去触及,凉凉的,落叶调皮的绕过手指,随着溪流而去,再不复返。
云时避开了落叶,那柔若无骨的手没入了水面,任水流而过。
覃宇默赞,镜紫一开始捧云时的时候,也就是晒了一张云时买饮料时候的照片,吸引了一大波的颜狗,当然,也包括他,他第一次见到云时的时候,只觉得很眼熟,很好看,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当时还笑自己,一见如故,怕不是一见钟情吧?
他从云时的第一本小说就入粉了,他就是那个在大家沉迷于云时颜值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打起了催更的旗号,曾多次被diss。
覃宇默默打开了相机,把好看的云时小哥哥留在他的相册里,他已经偷拍了好多了。
云时不打算管束他的行为了,相处的这段时间,他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了。
“水好凉,想洗个脚。”
覃宇:???
“在这里洗脚?”覃宇反问道,有颜也不可以任性啊,这大庭广众的,你不介意,他还介意呢,云时小哥哥的脚丫白嫩嫩的,才不要被别人看。
云时面无表情的瞥了他一眼,缓缓说道:“开玩笑。”
这么冷的吗?
覃宇心口一哆嗦,说实话,有点怕了。身边的人穿着白色衬衫,没什么特别的,可是在他身上就特别好看,在撩水花,溅湿了裤脚也丝毫不觉,素净纤白的手指骨节分明,覃宇想着,水有什么好玩的,不就凉快点吗,你可以来玩他,他会让你燥热点。
他伸手一把带住云时的腰,再不走,停在这里,就要等到他们学院的人了,展示个人魅力什么的,在云时面前,还是狗带去吧,到底还是小哥哥比较重要。
“走吧,小哥哥。”
他面上的正经都是装出来,鬼知道云时的腰那么细,还有点温软,摸上去感觉好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