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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晖从躲避的地方窜出来,抱着朝夕月一路狂奔。他看见了蓄势待发的那一大群警察,但下意识地,他避开了。

要说理由的话,那就是他对警察没什么好感,甚至除了陆野,警察在他眼里都是一群草包。十年前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十年后依旧没有长进,尤其是那个姓陈的,这么多年过去,这家伙竟然还当上大队长了,何其可笑。

朝晖在心里冷笑出声。相比之下,他还是更相信自己的拳头和腿,所以他抱着孩子跑了。

刚刚打出一发子弹的手枪还别在他的腰带上——他出门出得急,没把腰带扣到合适的位置,现在别上一把手枪,竟然把腰间空隙填上了。

只不过在这支手枪下、他的腰侧,还留下了一道子弹的擦伤。这是他方才夺枪的后果。红色的血打湿了这件好看的花衬衫,让它变得不像梵高的星空了,像血腥画派的佳作。

朝晖本来公主抱着朝夕月狂奔,但跑了两步就觉得胳膊往下坠,有点抱不住人。他苦笑,忍着疼痛把逐渐长大变沉的小姑娘改成扛在肩头。“闭眼,别往后看,哥哥是抱不住你才……”他叮嘱了半句,突然想起来这只是一个瓷娃娃而已,根本听不懂他说的什么。

“的的。”朝夕月被扛在肩膀上,瞪着大眼睛望着逐渐远去的集装箱和星星,莫名其妙地喊了一声含糊的“哥哥”。

朝晖怕她看到什么不好的东西,边跑边喘着气问:“嗯?”

朝夕月伸出小手指着天空:“星星,的的,星星。”

朝晖也微微抬头。他还没发现,今晚的星星格外明亮。这放在一个污染严重的二线城市也算可遇不可求,起码他很长时间没有用肉眼看清过这么多星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