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还觉得挺威风的。
我脚上还是白天在公司穿的中跟小皮鞋,新买的,有些磨脚。
刚才吃饭时坐下歇了一会儿,现在又站起来走动,脚后跟磨着的地方就更难忍了。
我走得有些七扭八歪。一不小心,还踩到了人行道上一块松动的地砖,身子一歪,差点没扭了脚。
朗同学光顾着躲狗子们,疏忽没留意我,纵使眼疾手快,也只拉住了我一边胳膊,堪堪没让我摔倒。
我低低叫了一声。
他背上还背着我的电脑包,手上用力扶我站稳,问我:“没事儿吧?”
我回头看看地砖,又低头看自己的鞋:“没事儿。就是鞋有点磨脚。”
他也低头看我的鞋:“新买的那一双?”
我点头:“嗯。”
“……”朗同学皱眉笑了下,取下身上的电脑包,塞回我怀里,“还是我背你回去吧。”
我还想跟他客气一下。毕竟是在外面,不是在家里,不习惯当着这么多人人狗狗的面,举止如此亲密。
可他已经背对着我,半蹲下身。
藏在衬衫下的劲瘦的肩膀,横平竖直,很稳当的样子。
我只迟疑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背起电脑包,乖乖爬了上去。
一边庆幸今天穿的不是迈不开腿的窄裙装,不然,朗同学怕是得把我扛在肩上,扛麻袋似的扛回去了。
我两只胳膊搭在他肩上。
他两手扶在我的膝弯,胳膊夹在我腿侧,小腿微一使力,就高高站了起来。
是我平时不能企及的海拔高度,一时竟有些打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