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起先的打扰,和之后半节课的不良睡相,我没太好意思抬头瞧他。挪动的全程,几乎都是低着头,又把他桌上的四级套题观摩了一遍。
只是这一次,题目被翻到了整套试题的首页。
卷首标题用的是粗黑工整的印刷体。旁边的空白处,却有两排斜斜的黑色笔迹,随意却连贯的手写体,简单又明白地标明了此物的所属——
法学1405,X朗。
第二章
他的字干净劲道,却有一点连笔。
我又存着偷窥的心虚,只敢匆匆窥得个大概。后来,还是在签到的大名单上,假装无意翻到他们班的那一页,偷偷确认了他的名字。
其实,我本不用这么大费周章。
照朗同学后来的供认,他是不介意我当时就停下来,好好把他的名字看个仔细的。
因为那天,他就是故意的。
故意把卷子翻到首页,故意把名字写在上面,故意想让我把这几个汉字从一堆英文字母中挑出来看见。
算不上心计,更没什么进一步的阴谋,就是随缘的尝试,若是被看见了最好,没看见倒也无甚大碍。
我初听时甚觉自得:“哟,原来见第一面你就被本姑娘的美貌吸引了。”
他想都没想,就把脑袋摇了摇:“不是因为这个。”
我转头,对他怒目而视。
他立即识相改口:“……当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照他的说法,其实,是因为看见了我写在四级词汇书口侧页上的名字。
那是我在中学时买教辅题册养成的习惯,在书口侧页上签名。还没开始读,每一页就都留下了一点笔迹,好像这书就已经被我从头到脚征服了一遍似的,有种轻飘飘的成就感。
这本四级词汇也没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