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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城的这几天,徐静蕾除了和家人小聚,还要参加广告宣传活动。

明星接广告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拍完就没事了,比如饮料和食品。

另一种是广告代言,除了拍广告,还要参加各种品牌推广活动,比如服装和珠宝。

第一种广告费不高,不过没有后续的麻烦,除非产品出了质量问题才会把明星牵扯进来。

第二种是长期的代言合同,一般是三到五年,代言费高,但厂商会有各种要求。

徐静蕾代言的是一款美国知名品牌的帆布鞋,三年两百万人民币。

这个代言费符合她如今在国内的身价。

等到《卧虎藏龙》的影响力显现之后,三年两百万美金都不行,只能说现在和徐静蕾签长约的厂商都赚到了。

林子轩想到了这一点,目前俞飞鸿和徐静蕾的广告合约都以短期为主。

如果不是美国知名的运动品牌,能够提升徐静蕾的形象,好梦公司不会签这份代言合同。

接拍广告是明星最快的挣钱方式,不过广告也分档次。

葛优以前接了不少广告,像是火腿肠、白酒、方便面等等,不说广告效果如何,给观众的感觉档次有点低。

当然,葛优本身的形象亲民,拍这类广告符合他一贯的形象。

但现在他已经是国内最顶尖的演员了,再拍广告就要慎重选择,首先要是大品牌,其次不能出现质量问题。

像是火腿肠,一旦爆出里面有瘦肉精,肯定会对葛优有负面影响。

再说,大品牌的广告费高,够高端,这就是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