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自己有资格说这种话。
他现在一年搜刮个几百万不是什么问题。
反观王正他们家呢,听说王正还是个工人,夫妻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能有一万块都是高看他们了。
这就是双方的差距,怎么比?
王德寿估摸着,王成这辈子恐怕都不知道年入百万是个什么概念吧。
说完,王德寿就装模作样的抖了抖手腕,一块手表就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旁边坐着的王德义顿时呵呵一笑道:“哎呦,黑水鬼,不错嘛老二,什么时候买的?”
王德寿也是呵呵一笑,一脸风轻云淡道:“嗨,这不是之前陪着老婆逛商场嘛,刚好就看见这块手表,觉得还挺喜欢的,于是就买了。”
王德寿的语气很轻佻,努力的表现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很想营造一种虽然这块手表很值钱,但我买的时候真的只是当普通手表来买的假象。
王成也是无语了,以前就听说有人吃饭喜欢把手机反过来放在桌子上,有人喜欢不停的抖手腕。
他原以为那只不过是在说笑。
可今天看见王德寿的这种骚操作,他必须要说,果然段子都是来源于生活的。
这时候王德寿才转头看着他们这边道:“男人嘛,手表腰带皮鞋最好是买点好的,我觉得这块手表还是便宜了,才几万块钱。”
“我听说欧米茄那边有二十几万的手表,有机会想看看。”
说完对方就朝着王成的手腕上看了一眼,然后呵呵一笑道:“小伙子,你怎么不戴快手表,要不要伯伯送你一块?”
王成心说老子用你?
他还需要去买手表?
不管是李聪,还是夕颜月,都曾经送过他手表。
毕竟在京城那个地方,要参加一些什么走红毯的活动,手上总要戴点东西的。
之所以这次没有带,是王成不习惯戴这东西。
以前看时间都用手机,已经习惯了。
就算是真的戴着手表,看时间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去摸手机。
王成相信,这种习惯不只是他一个人有。
甚至他觉得,以后手表这东西,装饰的作用会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