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办想吞掉那四件玉器,你也有份儿参与吧?那半块石碑,你交到征集办了吧?”
“说话讲点儿证据!也积点儿口德!”唐易应道,“征集办是征集办,我是我。”心下却暗想,难道是匡海生去刑警队见了四件玉器之后,动了脑筋想留下?
“你真不知道?”廖沫儿凑上前,又端详了一下唐易。
“我有必要骗你么?”唐易后退了一步。
“现在东西我也拿不走了,刑警队说,有关部门正在核实证据。”
听了这话,唐易一下子明白了,征集办要找的证据,不是工地流出的证据,而是民国时期的证据。
不熟悉文物法律法规的可能不理解,就算是找到民国时期的证据,就算证明了当时属于国有,但民国是民国,现在是现在,也不代表现在也属于国有啊!
唐易和廖沫儿却都很清楚,根本不用这么麻烦,只要证明民国时期不属于廖家就可以了。因为有一条很明确的法律规定。文物的所有权的归属出现争议,事实上如果无法确定,那就推定为国有。
第889章 敲山震虎
举个例子,如果证据是买卖契约,双方都拿出一份民国年间的买卖契约,但是买方不同。廖家拿出的契约,买方自然是廖家的人,而对方拿出的契约,买方不管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不是廖家的人,那就是出现了争议。
民国年间的契约,经手人都不在世了,而且这四件玉器又一直没在市面上出现过,无人可以证明。两份契约同时出现,那就是出现了争议。
契约上只有文字上的玉器名目,没有图片没有视频,如果双方都拿不出民国以后到近期的其他证明,那就是事实上无法确定,结果就是应该收归国有。
当然了,近期的其他证明,是谁都拿不出的,即便伪造了,也很容易被拆穿。
唐易知道这四件玉器的来路,当然明白,双方的拿出的所谓民国年间的证据,都不是真的。但是唐易同样无法证明人家的证据不真。还是那句话,因为这只是民国时期的一次民间交易。
事情到了这一步,匡海生肯定是想过的,这四件玉器要真是廖家的,那就不可能只有民国年间的证据!如果廖家能拿出其他证据,那就真是人家的,让他们拿走好了。
廖家的报雪堂是干什么的,征集办比谁都清楚。现在虽然不知道东西的真正来路,但十有八~九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