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这家伙胆子再大一点,敢于反抗,说不定岑牧还真可能栽在他手里。
贪生怕死,欺软怕硬,全世界的拾荒者大多一个脾性,这也是岑牧敢于和他们拼命的原因。
鸡毛等了半会儿,见岑牧没有吭声,悄悄抬起头。
“你叫什么名字?”
岑牧一问,鸡毛立刻吓得低下头。
“鸡……鸡毛。”
“这附近有人类的聚集点?”
鸡毛点点头。
果然如此,于是,岑牧把心里的问题全部问了一遍,才大概知道这片荒原的情况。
这里是无序之地,确切无疑,但是,对于鸡毛这种活动范围没有超过周边三十公里的人来说,根本没有听说过联邦的存在。这附近有一个小镇,没有名字,这边也不流行叫名字。
人们提到小镇往往会说是谁谁谁的寨子,这个小镇属于一个叫铁罡的男人,用鸡毛的话形容,这个男人就是一头猛虎,真打起来,他一个人可以把整个寨子的人都杀光。
岑牧想了想,说道:“跟我说说,铁罡是个什么样的人?”
鸡毛激灵一抖,迟疑道:“这不好吧!老大不喜欢别人在背后议论他。”
岑牧说道:“你觉得我能打得过他吗?”
鸡毛很谨慎地摇摇头。
“这就对了,我不可能拿他怎么样,其实我是想去投靠他,先摸清他的脾性,比如说,他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他脾气好不好?喜欢什么东西?问对了,才好套近乎。”
鸡毛深以为然,老实说道:“铁罡老大喜欢女人,他的女人叫米妮,很漂亮,很白,和你一样白,整个寨子男人都想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