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在外面就收过好几个。收来以后他们丐帮要是得到这个消息,他们想办法给你买回来,如果一旦落到他手,这个儿童终生就算残疾了,你好孩子他给你搞成残疾。

有人为了这个利润,把那个一岁两岁的小孩抢过来,那个时候呢是硬硬的把那个腿给他搞断,有的更是用那个砖头,用那个木板,直接砸下去,那个小孩哭的,敲了以后他这个腿上流脓,就感染,感染以后也不给他治。

他慢慢这个腿就烂掉了,越烂得流脓,他越惨越惨他越赚钱。就是叫小孩那个腿,不会叫它好,就你好了就疔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给你敲的流血流脓。王勇所了解的丐帮,都是有些由三五个人,或六七个人组成的,大帮主有五六个打手,能控制十五六个孩子,而小帮主也能控制十个左右的孩子,对于这些孩子的管理非常严格,体罚挨打都是家常便饭。

王勇最后就是看那几个帮主打那个小孩太残忍,看不下去,最后决定收手,回家,再也没做过这行。

曾锋问清楚后,又通过调查,查明了情况。

主犯是本地溧山人,叫卞永,四十多岁,以前还是体制内的,后来贪污被查,判了五年,出来之后,与一班狱友混在一起。

认识一个外省人,做过王勇之行。

那人到溧山找卞永玩,看到溧山发展的这么好,外来人口这么多。

就和卞永说,我有个项目,可以赚钱,而且不要什么本钱。

于是就开始到外地搞乞丐,但是那有这么多听话的残疾人可用,要赚钱,就要手下多。

能被他们管理的,就是像卢剑这样的人。

弄晕之后,活生生把他打成残疾,再关上一年半载,是条龙,也得认了。

除了成年人,就是小孩,四五岁的小孩最好,偷过来,喂点安眠药,直接把腿手打断,用不了几个月就养的和宠物狗一样听话。

曾锋他们侦破这个团伙时,许多儿童都不敢认警察,因为他们被长年打贯了,已经完服从认命,除了卞永,都不认其他人。

案子破了,卢剑也找回来了。

曾锋没有一点兴奋的感觉。

要不要和姜书记说?他郁闷再三,最后和姜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