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矮人眼睛一下子亮起来,迈着粗短的腿,摇摇摆摆地走过来,绕着阿尔杰转了两圈,来回打量。
而后皱皱大鼻子,对伯庚斯说:“你挑媳妇眼光不好,怎么这么瘦,不结实,不能挑不能扛的,跟你一个样。”
摇头:“不好不好,来了就跟我们一块儿多吃点,养养壮。”
伯庚斯强压着笑,继续对矮人说:“别看他瘦,力气很大的,身后背的武器,比斩剑还重。”
“哦?”矮人探头看了一眼,兴致来了:“不错嘛,来跟大叔掰个手腕。”
说着,就趴到了地上,摆起动作。
阿尔杰张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伯庚斯忍着笑,催促他:“快点,辛格大叔想和你掰手腕呢。”
真理之诗第三执行人阿尔杰,来到矮人帝国的第一件事,是趴在地上和一名矮人大叔掰了个手腕。
赢了。
于是,“伯庚斯回来了,还带了个媳妇,白毛的人类,看着娘兮兮,劲儿可大,掰手腕老厉害了”这件事,就传遍了整座机械城。
对此,阿尔杰无言良久,最终还是无奈地笑笑。
“他们没发现哪里不对吗?”
他和伯庚斯可都是男人,就算是豢养男宠之风盛行的王城,贵族们也只会有同性的情人,而不会有同性的正式伴侣。
伯庚斯不以为意:“你分得清矮人的男女吗?”
女性矮人,也是长胡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