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伯庚斯藏在深棕色兜帽里的脸,面色苍白,蓝宝石般漂亮的眼睛里还带着一点水光,看起来十分可怜。
他安安分分地窝在阿尔杰怀中,连话都没力气回。
阿尔杰将他扶到座椅上,半蹲在一旁,任他靠着,伸手替他解开斗篷,摘下兜帽。
一路上,两人都穿着宽大的深棕色连帽斗篷,阿尔杰的发色和瞳色太过奇异,为了避免受到过多关注,在码头镇外,他都会选择遮起来。
而伯庚斯则是因为外貌过于出色,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同样用斗篷做遮掩。但是现在,却不该顾忌这么多了。
摘下伯庚斯兜帽的瞬间,周围传来阵阵吸气声。
俊美到极致的青年,被颠簸的水路折磨了大半天,已经十分憔悴,可他并不显得狼狈,反而多出一份苍白脆弱的美感。
“初次坐船不适应很正常,我也不喜欢船舶,以后习惯了,就会好很多。”
阿尔杰轻轻拍着他的背,安抚着。
伯庚斯的呼吸轻浅急促,头一阵阵犯晕,心跳得很慌。
症状有些严重。
阿尔杰问:“我去帮您拿点清水?”
“不,别走。”伯庚斯抓住他的衣袖,手劲很轻,话也说得小声,几乎全是气音。
“那我留在这里,您多坐一会儿,缓一缓。”
伯庚斯把头靠在阿尔杰肩上,慢慢把气喘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