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遂拥着陈最一转身:“老刘,这我给你介绍的小迷弟。”
陈最有一秒愣神,面前这人叫刘知凡,上个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摇滚乐队attack里的吉他手。陈最小时候的确是他的迷弟,陈最开始只是喜欢唱歌,直到看到刘知凡抱着吉他在台上狂甩长发觉得太酷了,才学的吉他,后来留过长发,长大了就剪了。
陈最反应过来,拿过毛遂手上的酒,又给刘知凡递了一杯,笑道:“想不到,还能见到年少时的偶像,刘哥,我敬你。”
刘知凡哈哈大笑着跟他一碰,一饮而尽,坐下来,继续跟大家一起吃肉喝酒胡扯。
attack乐队在陈最他们这群人青春里,多多少少都画过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这代人的摇滚乐启蒙基本都是听attack的歌。陈最喜欢的是吉他手刘知凡,毛遂很喜欢他们的主唱,就缠着刘知凡不停地问。
刘知凡翻出照片,指着他们最近一次聚会,乐队的人都不齐了,主唱已经发福成了一个大胖子,二胎都生了。他们乐队其他人都已经不搞音乐了,就剩他自己还在蹦跶,偶然在酒吧遇到了毛遂他们这群人,虽然年纪差了一辈儿,也算是一见如故。
大家聊得很开心,笑声、划拳声,玻璃杯相碰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自成一组欢快的乐章。
陈最就喝了一杯酒,后面还要喝,被陈好拦了下来,偷偷给他换成了茶水,提醒他受伤了不应该沾烟酒,陈最无奈地笑了笑。他兴致还是很高,毛遂果然懂他,第一时间就把刘知凡介绍给了他。
刘知凡很耿直,有酒必喝,attack乐队虽然没落了或者说已经成神了,在他们这群人里,老刘大小也是个腕儿,是个前辈。但他却像一个大哥一样,一点没有架子,跟小他十几岁的陈最聊得火热,聊着聊着就开始唱歌,陈最想跟刘知凡k一下吉他,手伤了没办法,只好随着大家一起唱。
毛遂喝高兴了,进屋里拎了几把吉他,兴致高昂,把他的架子鼓一起搬了出来,几个鼓点的前奏一过,当年attack最火的那首歌《五个火枪手》。刘知凡笑着唱出了第一句,陈最默契地接了第二句……这歌没人不会唱,大家很有默契地接下去,轮到陈好,他也大方亮嗓,只是一句没在调子上,引得大家一阵哄笑。
一曲唱罢,刘知凡揽着陈最的肩膀:“哥们,你声音不错啊,要不要来我乐队当主唱?”
“当主唱?”陈最收敛起脸上的笑容,一脸茫然。
“咦?小毛没跟你说吗,我打算搞个乐队玩玩,暂时没有合适的主唱,他们都跟我推荐你。”
陈最拧着眉:“我不行吧。”
“男人不准说自己不行啊。”刘知凡揽着陈最的手顺势拍了拍他的肩膀,“唱挺好的,你的声线我很喜欢,又干净又有辨析度,很棒。”
“就是,我们阿最不仅能唱,吉他、键盘、贝斯,就没他不会玩的,写词作曲编曲样样都会,老刘,我还敢说,你真捡到宝了。”毛遂说着一脸骄傲,好像陈最不是他哥们,是他门门都考一百分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