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一脸骄傲,拉开椅子招呼道:“来,咱坐下慢慢说。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叫啥呢,我叫方磊,三石磊。”
“章初意,立早章。”章初意边说边脱下羽绒服搭在椅背上。
“初一?”方磊噗嗤一下笑出声来,“我是不是跟你说过我养了只边牧,你知道它叫啥不?初一!哈哈哈哈哈哈。”
章初意翻了个白眼:“想不到你年纪轻轻,耳朵就不好了。”
“嘿嘿嘿嘿。”方磊咧着嘴,笑的十分荡漾,“反正菜还没来,想看看我家初一不,老聪明了我跟你说!当年我追你嫂子,它也出了份力呢。”
得,这是开启炫狗模式了,章初意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最终还是上前一步,一屁股坐在了方磊身边,凑过去看他的手机屏幕。
方磊单独给初一开了一个相册,里面足足有一千五百多张照片,据说还是精选出来的高清图,拍糊的都删掉了。
章初意边看边忍不住暗道:还好是个手稳的,如果是微博某著名朦胧派摄影师的水准,以方磊保存照片的标准,初一怕是剩不下几张照片。
初一是只很漂亮的雌性边牧,有着黑白两色的柔顺毛发,大耳朵在头顶分的比较开,像两只黑色的蝴蝶停在了头上,非常漂亮。
照片里的初一,眼睛亮晶晶的仿佛藏了一片星空,时而吐着舌头大笑,时而歪头一脸严肃地看着镜头。
翻着翻着,一张初一搂着只破旧的毛绒兔子,一脸无辜地啃兔耳朵的照片映入眼帘。
方磊骄傲之余又带了点无奈,指着照片里的毛绒兔子说道:“我家初一可专一了,这个粉色的兔子是我接它回家时,在路边玩具店顺手买的,今年它都十岁了,还是最喜欢这只兔子,天天就只玩它。我和你嫂子前后给它买过不少玩具,它看都不看,现在都成我闺女的玩具了。”
原来这兔子是粉色的啊,章初意默然,照片里的毛绒兔子脱色严重,方磊不提,他完全看不出它的原色。至于把给狗买的玩具转送给女儿玩……咳,亲爸妈操作,正常正常……
又看了一会照片,方磊点的菜送来了,香辣河虾、四菌小炒、大鹅炖土豆、豉油双鲜和全羊汤锅,四菜一汤里有三道菜是章初意爱吃的。
章初意心里一暖:“你还记得我爱吃的菜呀,我也没提过几次。”
方磊一脸鄙视:“那么多朋友里,就你小子是个吃草的,忘了谁都忘不了你的。”说着,确定章初意说心脏不好只是在逗他后,推给章初意一瓶啤酒,招呼着,“快尝尝,看他们这菜做的味道正不正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