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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错觉 白埜 965 字 2022-10-22

小众歌手有名了;穷艺术家有钱了;愤世嫉俗的人经商了……

“喜欢”是给面子,是一种恩宠,一旦喜欢的人做了什么不体面的事,批驳起来更不留情,因为“爱过”所以更受伤。以至于,世界上几乎很少有“粉转路人”,只有“粉转黑”。

这些人的喜欢,价格实在高了。他们甚至要求自己喜欢的人停止生长,一辈子都留在最初的地方让自己偶尔去喜欢一下。

可是很不幸,戚风遥正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他的喜欢和他的爱,都很自私,很极端。

他喜欢过一些曾经比较小众的歌手和作家,在无人的街道或寂静的夜晚时,他便会阅读那一篇篇文字,听那一段段旋律。像是自己完全占有着他们的优秀,而别人一无所知。

这样的占有,让他曾经几度迷恋沉醉其中。

但是,如果这些作家或者歌手,后来小有名气或者一战成名,那么戚风遥便不再是他们忠实的跟随者。

被别人所知道和喜欢的人,自己便不会喜欢。

所以那四年,他才会那么小心翼翼,别人都以为是关于性别,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那样优秀的人,他并不愿意让他人知晓。

云在野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便够了。

可后来越了解,越不忍心如此自私。如果云在野没那么优秀,那他大可不必如此纠结,几乎不用考虑,便可以将人据为己有。

可是,他的优秀太扎眼了。他一边藏着掖着怕别人看到云在野的出众,一边又按捺不住的急切的想要把云在野介绍给身边的所有人,让他们知道云在野有多么优秀,而如此优秀的人,是属于自己的。

良久,戚风遥缓缓站起了身,背对着云在野,轻轻摇了摇头。

“对不起啊,在野。我不能那么自私,自私到把你据为己有,让你的所有骄傲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说罢,戚风遥抬脚向门口走去,脚步没有一丝迟疑,甚至微微有些慌乱,生怕有一丝犹豫,自己便舍不得离开了。

可饶是他离开的再快,也还是被云在野从身后一把揽入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