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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帮顾朝明捡传单的指若削葱的手出现在同学们眼前。

几十双眼睛聚焦在他纤长洁白的手指上。

夏日的教室很亮,少年的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指尖匀称圆滑,让人能想到在阳光下,手指被阳光照耀得琥珀般的通透感。

只是一个简单的抽粉笔的动作,就轻易让人眼神聚焦。

不是只有顾朝明一个人觉得林见樊的手好看,他几乎能清楚听到底下女生们花痴的声音。

“他的手好好看啊。”

“好帅啊。”

诸如此类。

神经粗的男生们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么多,只是感到一丝危机,被新同学帅到,自己在班上颜值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教室白色窗帘拉在一边,林见樊从讲台粉笔盒里抽出一支与窗帘同色的粉笔,转身面对黑板,一笔一划,横是横,竖是竖,撇是撇,捺是捺地认真写出林见樊三个字。

介绍名字的标准竖型排版,字写得大小适中,端端正正,让人看着很舒服。

顾朝明看看黑板上林见樊的字,再想想早上自己抄作业时写的字。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急时他写字还能看出个字形来,有耐心时还能给你认认真真写得至少不磕碜。实在急、抄作业时这笔就开始不听话,笔走游龙,这作业跟医生开的病例单有得一拼。

曾经苏炳从他这拿过作业去抄,后来专门跑过来吐槽他:“你这道士画符呢?让我怎么抄啊?”

然而就黑板上林见樊写的几个字,一看就知道有毛笔字功底,让人觉得他再怎么急、写得再怎么快,这字也不会差到哪去。

长的帅,又写的一手好字,成绩好不好还不知道,但单看这字应该不差,至今为止班上女同学们还没找到不花痴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