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

他确实对有关艺术方面涉猎不多,因为对这些东西一向不是很感兴趣。

不过……

傅庭宴的视线掠过靠墙放着的小提琴盒上——他记得似乎沈清的那个小房间里也放着一把小提琴。

忽然,一道带着欣喜的声音响起。

“嘿,这里还有一把吉他!”

卫诏快步走过去,拿起吉他,转身,笑容灿烂地看向众人,似乎完全没被不久前的事情所影响,“傅老师不参与的话,那我来,我可不怕丢人——难得的机会,给你们来一首?”

“行啊,不过要是难听的话,等下别怪我们不给面子,转身就走。”明滢打趣道。

“别这样,明老师!好歹给我点面子听完嘛——”卫诏闻声露出了一个遇见晴天霹雳的表情,引得几人都笑了起来。

不过说是这么说,但正式把手放在吉他上的一霎,他的表情就立刻变得正经了起来,坐在高椅上,弹唱了一首他在《闪光少年》的成名曲。

毕竟是走到了最终舞台的人,平心而论,这一曲还不错。

最后一个音调结束,乔族带头鼓了鼓掌,管孟乐也跟着夸了一句。

几人都有可圈可点的表现,互动多,场面也和谐,想来这一段应该会被剪进播出的画面中。

卫诏弯唇,眼里带上了笑意,扭过头,视线转向安静站在一旁的沈清,忽然把话题抛给了他:“小清,你要来吗?我们可以一起合唱一段啊。”

房间里不止一把吉他,他指指旁边的另一把,示意了一下。

沈清在《闪光少年》时的水平很一般,唱跳都不如卫诏,能留下有一半原因是运气,另一半是靠脸。

因此,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他选择拒绝,那么会损失镜头;但如果他选择了同意,等会和卫诏同框的时候显露出差距,显然会拍到很尴尬的场面。

如果他聪明一点,这时候还是选择拒绝更安全。

但沈清轻微一顿,干脆地点了点头:“好啊。”

卫诏脸上的笑容顿时更大了些,他让出了一半的位置,正准备说什么,却看到对方脚步方向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