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沈大侠出手相救,在下”他这一句谢,反反复复说了几次都哽在了这里,接着眼眶就迅速变红,双目含泪,将落未落。
他的样子好像一个人,沈清盛一边看他一边思考。
应相宜见沈清盛在看他,一时之间竟愣在了原地,于是挂在他眼角的那滴泪珠终于顺着他的脸颊滑落,直到此刻他像是才反应过来,慌忙地以袖掩面,不欲让沈清盛见到他这副狼狈的样子,只十分有技巧地侧过脸,露出一只红得如同血玉一般的耳朵。
见到这一幕,沈清盛恍然大悟。原来他不像一个人,而是两个人,既像小蕊,也像上官飞燕。
“你说你家就在管城是吗?”
沈清盛原来一个人骑马骑得好好的,只突然之间,这个自称是应相宜的年轻公子哥就从路边蹿了出来,浑身上下雪白雪白的,远远看去好像一只受了惊的小白兔。
沈清盛也被他惊到了。还好他及时地控制住了缰绳,不然对方早就变成了一只血红色的死兔子。
兔子当时正被几只恶犬追杀,沈清盛帮他吓走那几只恶犬后,就被他缠上了,如今正要护送他回到管城中的家。
但就目前来看,这只兔子好像并不是真正的兔子。具体是什么,得等他到了管城才知道。
其实按沈清盛的个性,他一般是不会管这种闲事的。只是一来最近他运势不佳,于是想着多做点好事积积德,二来他本就要进城歇过一晚,送他这一程也不过是顺路罢了。
应相宜哭起来没完没了,这会儿说起话来也是滔滔不绝:“不错!我祖父是应百草,在城中开了一家医馆,叫做‘百草堂’,平日里上至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只要是找他看病的,他都来者不拒,尽心医治。我们‘百草堂’在这管城之中,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医馆”
随即,他话锋一转,又说回了刚才之事:“今日我出城就是为了接应一批从外省送来的草药,可谁知竟叫我碰上了盗匪。说来也奇怪,这条路我家并别的商队走了有好些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被盗匪盯上。幸好有家中忠仆相护,我平日也练过一些拳脚功夫,这才能一路跑出来。也幸好”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向沈清盛,双目之中散发出一种很奇怪的光芒:“今天我能遇到沈大侠。”
“呵呵。”沈清盛礼貌地回之一笑。他心里想着,自己以后再也不随便做好事了。
有时做好事竟比做坏事还难。
因为想早点见到应相宜的背后之人,所以沈清盛这一路都没说什么话,赶路赶得飞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