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时的用度,请稳婆大夫,还有平日里给阿蒙补营养的钱,杂七杂八加在一起,足以叫这个家捉襟见肘,尤其阿蒙快三岁了,按说也可以开蒙了,薛辞留下的那点钱恐怕是撑不到今年冬天了。
“唉,絮絮,你那相公走了有三年多了吧,成康之变京城的人死伤泰半,我瞧着你那相公要么死了,要么便是另娶了,就让王婆我给你介绍个好姻缘,也省的你日日这么幸苦替他守着。”
镇子上的人说话豪爽,同絮絮也相熟,倒也没什么顾忌的。
絮絮却是笑了笑,面色有些苍白:“王婆的心意我先谢过了,只是我同他讲好,生死都要给我个信儿,也不算白等他一场。”
寻常的老百姓不兴搞三贞九烈为夫守节这一套,何况人生在世不过吃喝二字,自古女子不事生产,没了夫君等同没了口粮,这口粮都没了,为了活下去自然是要找另个靠山的。
镇上的人晓得絮絮原先是个大家小姐,她夫君约莫也是个什么公子少爷的,是以对她这般倔强着要守节也不感意外。
只是感慨,长此以往,絮絮同阿蒙的生计恐怕要成问题。
况且成康兵败,宁王登了龙座,她那相公预计是没有活路了。
絮絮也是,自宁王攻进京城那日起,便成宿成宿的做噩梦,时常是瞧见薛辞被人砍了首级,就这么挂在城楼边上,那人肆意取笑:“早叫你跟了我又何必受今日这苦。”
每每做梦梦到这儿,絮絮总是流着泪醒来,待触见小包子那无辜茫然的眼睛才稍稍安定下来。
心里不无心酸地想着,兴许他福大命大就活下来了呢。
“阿蒙,幸好有你,若没有你,我不知该怎样活下去。”随手捞过睡得正熟的小包子,絮絮压住阿蒙乱踢踏的小脚,紧紧揣在心窝窝,脸就埋在小包子颈间,深吸一口小包子身上奶香味道,比什么安神汤药都好使。
阿蒙的眼睛像极了薛辞,从前在薛家也曾听公公婆婆提起一二嘴,说是薛辞幼时也皮实得紧,远不如现在的稳重。
小时候摸鱼掏鸟的勾当他一样都没少干过......
想到这儿,絮絮倒突然释然开来,捏了捏阿蒙肉乎乎的小脸蛋,阿蒙被捏了脸蛋醒了过来,倒没什么起床气,反而笑嘻嘻地朝絮絮咧开了嘴,嘴里囔着:“絮絮,要抱~”
他总是这样古灵精怪,跟着镇上那些人们唤她絮絮。
为了省下银子,絮絮已经很少在夜里点蜡烛了,只是今天是三年前薛辞离家的日子,絮絮心里伤感,便点了灯,托腮坐在桌旁,一手拍着阿蒙,哄他入睡。
熟料拍着拍着自己竟也睡着了,还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三年前
“夫妻交拜——”话本子里,唱礼的人回回喊到这儿总难免会生出些许波折,絮絮倒是从没想过,自己的婚礼竟也会同话本子里那般波折。
红盖头将视线遮得死死的,絮絮只瞧见一双白底皂靴,上头纹了如意莲花纹,那是她亲手绣上去的,今生今世,她只曾做过那么一双靴子,送给了一个失意落魄的人。
声音的主人似乎酝酿了很久,才低声道:“兰音,你同阿辞要成亲了?”
只有熟悉他的人,才能从其中听出一二些不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