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羊肉,正宗的,不膻。”羊枝把热好的羊肉倒进碗里,“买多了,幸好你们来了,不然都吃不完。”
向溱帮忙端去餐桌,一边和叶矜说:“羊枝以前也不会做饭,每天都吃外卖,后来因为把羊玥接到了身边,为了不让羊玥跟她一起吃外卖,才学了做菜。”
叶矜是真有些佩服羊枝,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因为家境原因辍学,收入成迷,却为了把妹妹从水火之中救出来,一个人担起了一个家的责任。
她本不需要承受这么多压力,一个人生活明明会过得更好。
羊玥也很懂事,一直在帮姐姐打下手,还提前准备好了所有人的碗筷和杯子。
“开饭吧——”羊枝撩了下短发,“饿昏头了简直。”
饭菜味道没多出众,就是普通的家常菜,但几人吃得都很香。
期间小猫还一直在桌底下转悠,特别喜欢蹭叶矜的腿。
叶矜小时候养过一只流浪猫,但那猫太凶了,后来只能被送走,他就再没养过小动物。
一时间,叶矜有些不习惯小猫的亲近。
小猫一蹭他,他就默不作声地去勾向溱的腿。
向溱不明所以,也心虚地不敢往下看,耳根越来越红。
“很热?”羊枝疑惑,她起身去拿遥控器,“是不是空调温度太高了?”
向溱磕巴地说了句不热。
进门时他们换了拖鞋,叶矜干脆坏心眼地钻向溱的裤筒,向溱就穿了一条裤子,里面就是温热的皮肤,整张脸瞬间爆红!
钟不云眼观鼻鼻观心:“是有点热。”
方难水狐疑地看看他,再看看向溱,然后故意弄掉一根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弯腰去捡——实际是为了偷看桌下情况。
但他没看出什么异常,大家都老老实实坐着,只有小猫一直“喵喵”地转悠,没谁有‘不轨’举动。
方难水小小的眼里露出大大的疑问……耳朵红成这样,真是热的?
向溱默默低头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