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喝醉酒跟母亲露了实情的,母亲当时扇了自己几耳光,告诫不能让孩子的事被人发现,不然别说前途,被关牛棚都是一定的,会被人唾弃死的。
李峰要面子,在公社这里咬定李冬梅生了孩子送过来自己才知道的,万般无奈下,必须负起当父亲的责任,也怕被人发现后影响李冬梅的安置,才不得已想出的办法。
李冬梅气得发抖,哭喊着说李峰撒谎,毫无形象地怒骂李峰是个阴险狡诈的小人。
公社觉得如果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男方责任其实就是未婚和女方发生关系,只能批判,没大的致命错误,不涉及犯罪。
李冬梅坚称李峰早就知道自己怀孕了,公社要她拿出李峰在她怀孕的时候知道孩子存在的证据。
李冬梅拿不出来。
两人只通过两封信,怕被人发现,都各自心照不宣的烧了。
拿不出来证据都是捕风捉影。
公社认定李峰不知情,未婚生子是道德问题,因为男方不知情,女方故意欺骗组织,负有主要责任。
这么一来,公社必须做出婴儿归属问题。
张雪梅不愿意养,凄凄惨惨地哭诉:“俺也怀孕了,李峰和俺是夫妻,俺们领了结婚证的,她李冬梅自己生的孩子,她就是为了回城,不愿意跟李峰结婚,要不然哪有我的事,所以她自作自受,孩子她自己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