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五年前去了一趟北国回来后,除了去女子学院之外,再去李非、薛晴和秦柔婉家,其他地方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她是不会去的。
活脱脱成了一个大家闺秀,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是因为他长得太漂亮,出去总是沾草惹草特别烦人。
李薇为了不让那些烦人的再来烦他,都气的自毁形象动手揍人了,还是挡不住那些蜂拥而至的人。
最后气的学了她嫂子当年那一套,立了一个极高要求的择偶标准。
首先是她自己一定要到十八岁才嫁人,十八岁之前不会考虑。
然后就是对男方的要求:首先男方家室得清爽干净,无父母管束的,更是自毁形象说自己脾气不好,要是被婆母管束保不齐会对婆母动粗。
然后就是南方得才高八斗,身高九尺完全是按照他大哥的样子造的,模样也不能丑,说不能丑,其实就是要俊俏的,也得能对得出她自己做的两首诗词。
最主要的是家里她得能当家做主。
这些条件都是要签契约的。
如今李薇学问早有成,女子学院他在前年就已经毕业,她无事时,很喜欢看书,说她读了万卷书也不为过,行千里路,更是每年都要去一趟北国的,见识的也不少,可谓是个博才多学的女子。
要不是西凉国不准女孩子科考,池月觉得她考个举人出来是没问题的。
对于李薇的择偶要求,池月也是很头疼,觉得自己这个头没带好。
但再怎么样也是自家的孩子,她也觉得自家孩子配得上提出来的那些条件,要是按她的意思再加两条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