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张都是他和执竟的高清特写不说,拍摄的角度还都特别的刁钻离奇。

比如这一张。

图片里的时煦正在练习舞蹈,执竟就站在他身后。

时煦清楚地记得,每次练舞执竟都像个班主任似的站在台上来回扫视,既不会对谁表示认可,也不会随意地贬低别人。

但这一张却刚刚好好地卡在了执竟看向自己这个方向时。

照片里的二人眉目如画,一个沉浸在跳舞的世界,一个目光温润深邃,眼带笑意,像是在欣赏世间珍宝。

时煦咽了口唾沫,心虚地不敢看身边的执竟,深怕看见他脸上挂着照片里的表情——这别说别人想多了,他自己都得想多。

再看这一张。

是口红广告里那个贴到嘴角的轻吻。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白天,白雪公主丢了他的初吻和初吻。

时煦心有余悸地摸了摸嘴角。

没事。他安慰自己,他的初吻还!在!

下一张。

两人相对而站,时煦瞪大了眼,怎么又亲了?

时煦记得这一天,他们看电影的那天,他和执竟在电影院门口,那时他们俩明明离得足有半米远。

该死的借位!

下一张

该死的借位!

下一张

该死的!

……

一通照片看下来,时煦如芒在背,手也不自觉地抠紧了桌沿,指尖泛白。一想到执竟就在自己身边,更是觉得空气又粘稠又焦灼。

“叮!”执竟的手机忽然响了,像是一团火焰在房内炸开。

时煦连忙把手机往执竟身边推了推,听见执竟接起电话,才松了口气敢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