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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锦里重新看了一眼面前气急败坏的陈绣,微微偏了偏头,眼神无辜,极为耐心地跟对方解释:“我没有在拍视频,我在直播。”

弹幕上围观了整个过程,已经全是义愤填膺。

有人直接在弹幕上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认,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连锦里瞥了一眼,微微笑着,将内容念给眼前的陈绣听。

内容过于书面,陈绣其实听得一知半解;但她再蠢也知道,对方这是在说,她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是要服刑坐牢的。

连锦里身形轻巧,避过了她的抢夺。

陈绣情急之下,失声辩解:“她不是我女儿!不信、不信可以去做检测,我跟她没有血缘关系;前面的内容都是我编的,我、我唬她的!”

她本还想说出点什么更有说服力的内容来,却自觉失言,吓得紧闭了嘴。

不、不行,那些绝对不能说!!

弹幕明显比连锦里的现场还激烈:

[现在说不是?洗不清了阿姨!!恶心死了,能不能送她去坐牢啊!]

[但我觉得,连锦里看着真的跟她长得也不太像啊?从气质到长相,都不像的;会不会真的不是啊?]

弹幕开始新的分析:

[管她是不是呢,遗弃如果是真的,她都亲口承认了;如果不是,那她算不算诈骗啊?毕竟她都直接开口找连锦里要钱了。]

[好恶心!追究责任吧,我感觉可以报警了啊!!我们都是人证,她亲口承认的这一切!]

连锦里的视线重新回到陈绣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