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爱的男人,周晋想。
离别是汽油的味道,混杂熙攘的人群,一点也不浪漫。
周晋后来在因特拉肯住下,房子正对着少女峰。
他反而一直都没有去过洛桑,没看到那些常常的坡道,也没有自己上过雪山。
他在新家的客厅安了一扇落地窗,跟以前小楼一样的位置。
窗外绿萝疯长,很快就看不到外面了。
以前从小楼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严郡的客厅。
还有他们相伴最久的底下训练室。
“不过修剪了植物以后,从现在的窗户看出去景色也不错。”
周晋跟我说。
他语气轻快。
我还是不敢问出我的问题。
我原以为自己是为了享受过程,现在却发现,故事越接近尾声,我原来越是没有了胆量。
夜幕降临了,我抓起随身的包,几乎打算落荒而逃。
小店的门打开了。
先窜进来的是一条狗。
跟人蹲下的时候高度差不多,陨石般的花纹,看上去特别聪慧。
那狗不怕人,进来先兴奋地扑上周晋玩闹一番,然后亲昵地蹭过来“研究”我。
我心里似有所觉。
接着,就从外面进来一个男人。
劲瘦,穿着T恤,身形挺括,长了一张让人觉得很亲切的脸。
周晋迎上去牵他的手,带着欣喜的笑意。
“还有客人?”他问着,伸手稍微搂了搂周晋的肩。
只一下就放开了,我发现他的手臂上,有一道很狰狞的疤,像是枪伤。
“这两天的常客,因为下雨走不了,滞留在这里的。”
周晋回答他。
男人冲我笑了笑,赞同道:“还是小心一些好。
最近路是真的难开,去的时候伊迪差点儿晕车。”
周晋笑起来,摸摸那条狗的脑袋。
他拉过男人,对我讲:“介绍一下,这是严郡。”
-The End-
-写在最后-这篇文很特别,我觉得可能是天使送我的礼物。
开始只是看了b站上一个剪辑(-三胞胎怪阿姨-的《遇萤》,大家好奇的话可以看看),觉得是个很好的脑洞,想水一个普普通通的短篇练练手而已。
从问剪辑的太太要到创意授权,到给角色取名字,再到设计情节,其实我自己一直都没怎么重视过这篇文,而且心里是没底的,感觉一没有赌博经验,二把握不到这种文章的风格,最后十有八九是要凉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