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申知府:“……”

他的反应和陆学政如出一辙,相继递给后面几个考官之后,也是一般情形。

远处的王所思等人却是看得一头雾水,近处的陈崇章等考生也是莫名其妙。

唯有文靖安自己知道,这位陆学政、申知府和其他考官露出那般神情,便意味着他在最后时刻抄下的这首诗抄到了点子上。

这首诗原名叫《论诗五首·其二》,原作者是清代进士赵翼,顾名思义他一共写了五首论诗之诗,但文靖安哪能全部都背得出来,能记起上面这一首已经谢天谢地了。

不过这一首就已经足够了。

诗词之道在唐宋时早已登峰造极,唐宋两朝的诗人、词人将所能写之物,所能抒之情,所能表之意几乎全都写尽了,后世之人想要在诗词一道有所突破便是难如登天,别说大盛朝,就是加上之前的大宁朝,统共也没几首传世之作。

偏诗词一道又历来为朝廷和所有读书士子看重,否则科举里也不会专门立一项五言八韵诗为必考题目了。

因此他这首诗在科举场上写出来,分量远非之前的《端午》、《七夕》可比,借着科举的关注度和知名度,他这首诗将会从云州发酵,传遍大盛朝每个州县,传到每个考生的耳朵里。

文靖安本是极度讲究公平公正之人,科举场上只愿用真才实学和其他学子一较长短。

但!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