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振衣移开目光。
茶渣子没有劝退宝颐的一番雄心,反而让她更加确定:这条小土狗穷得很,没见过好东西,她只要略勾一勾他,不怕他不摇晃着尾巴跑过来。
大小姐一向是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立刻忘了方才闹的小笑话,重新昂起了脑袋。
“这烂茶叶扔了吧,下回我给你些精品君山毛尖。”宝颐自诩大方:“我们唐家不亏待恩人。”
少年没有搭腔,静静等待着她下一步的动作。
他隐约意识到这位大小姐绝对不怀好意。
山里住过的孩子最擅长感知即将到来的危险,眼下这个穿着昂贵布料裁成的服饰,长发梳成繁复发髻,插戴了许多他不清楚材质的钗环的大小姐,明明娇柔得一拳就能打哭,让他嗅到的危险却不啻于一头吊睛白额猛虎——还是龇着牙,垂涎欲滴的那种。
果然,吊睛白额猛虎慢条斯理地擦着手指,侧眸看了他一眼,然后挑起唇角,慢慢开口道:“那日我说要你当我的面首一事,你考虑得如何了?”
“你大概不知道面首是什么意思,那我可以好心为你解释一二,”
宝颐轻佻地笑起来,开始卖弄她刚从辞源里剽窃来的知识:“面,貌之美;首,发之美。面首,则谓美男子,用俗俚些的词儿来说,就是……”
裴振衣蓦地脸色一变。
她盯着他隐隐有怒意翻动的眼眸,得意地吐出一个全天下人都明白是什么意思的词儿:
“男宠。”
作者有话说:
是哪个幸运男孩被抓来当鸭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