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振衣。
宝颐已经许久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了。
记忆里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恭迎新帝入帝都的时候,他佩了金错刀,一身玄色劲装,骑在高高的玉花骢上,英姿勃发,身长玉立,天地造化钟秀于一身。
随行的武臣们都通身血污,风尘仆仆,唯有他的皮甲干整齐洁净,配他俊美出众的容貌,更显得天生一段潇洒风流,卫兵队路过平康坊时,满楼红袖皆为他一人而招。
那时天街上人声鼎沸,天光刺眼,她逆着阳光呆呆地注视着他,目光从他的胸口往上移,移至颈侧的疤痕,狼牙做的项链,最后落在他的眉眼上。
这双眼比少年时更加锋锐,可形状却未变,还是下垂而无害的模样,曾在很多个夜里莹莹地盯着她,好似家养的狼犬趴在主人身边,只要主人一声令下,他就能献上他的今生与来世。
宝颐忽地无端感到一阵眩晕。
身侧的未婚夫姜湛察觉到了她的不适,关切地托住她无力的身子,轻声问道:“猗猗,可是阳光太盛,刺了双眼?”
宝颐怔忡地摇头。
刺痛她的不是阳光,而是……那个突然变得很耀眼的人。
一别经年,裴振衣似乎不再是独属于她的小土狗了。
离开了侯府后,他阴差阳错成了新帝手中最锋利的刀,她听父兄说,皇帝授予了他神都卫指挥使之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超然,远非自家一介没落贵族可比。
旧日种种皆成土灰,再见已是陌路。
见宝颐神态沉重,姜湛目露担忧之色,伸手试探她皓白的额头:“……怎么了?难道是身子有恙?我带你回去歇歇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