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有关这具身体六岁之前的记忆,迟玥都是记得的。

不但记得,而且还记得意外的清晰。

因而有个问题,迟玥其实有些分辨不清。

——他到底是占了别人的身份重生,还是濒死之际想起前世过往呢?

这具身体记忆的最初,是从当初那个脏乱差的地下室开始的。

记得地下室很小很潮,终日没有阳光,唯一的灯光也极暗。

屋内只有一张单人床,夜里都是老头在睡,迟玥只能睡沙发。

遇到尿床或是哭闹的厉害的情况,还会招来谩骂和毒打。

因而从小时候开始,迟玥就再没哭过了。他不敢哭。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只针对于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

不适用于迟玥。

等到差不多能走能跑的时候,迟玥就开始包揽了地下室的家务,洗衣服擦地做饭都是他做的。

做出来的饭菜基本都是老头儿先吃,老头儿剩下的才能轮到他,饿肚子是常态。

所以贺昔年明里暗里的讽刺其实也对。

他可不就是从来没吃过高档的东西吗?能有的吃就不错了。

仔细想一想,原著里的迟玥最后坏成那样,归根结底,还是秦家人不够重视。

秦家人念旧,放不下十八年的感情,想要留下秦逸当养子。

有错吗?没错。

但他们千不该,万不该,试图要迟玥理解秦逸,将他们两个放在一块儿。

没吃过苦、没遭过穷、没受过罪的人,永远体会不到底层人的挣扎和辛酸。

富人眼里的一块钱什么都做不了,穷人却能用来买馒头充饥。

原著的迟玥穷了十八年,对秦逸嫉妒也好憎恨也罢,都情有可原。

因而秦家人首先要做的,是想办法纾解迟玥心理上的不适,而不是上来就拿物质和钱补偿,更不是和他讲什么狗屁大道理。

‘用爱感化’这四个字,听着俗气,但是有用。

而原著的迟玥最缺的,恰恰是爱。

道理谁不懂啊?

但也得当事人乐意听呀。

眼下迟玥知晓剧情,对秦逸没有恶意,也从没想过要和他作对。

但这不代表他要负责开解秦逸。

那个贺昔年如果只单纯告知他秦逸的现状,而不端着他那份架子,明里暗里讽刺,迟玥说不定还乐意和他交个朋友。

都是炮灰,为什么就不能和平相处呢?

迟玥十分不理解。

贺昔年还说什么要用钱补偿他……

要给钱也该是秦家给,贺昔年算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