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堂主宋云归居住的院落,庭园敞阔,廊榭环绕,檐牙高啄,孤灯之火幽晦黯淡,全然无法照彻院子,只能草草笼住回廊尽头的寝房。
常居东风堂的人都知道,这盏灯终夜不会熄灭,一直亮到黎明。
厉害的人物往往有着奇特的怪癖,落在宋云归身上,便是喜欢点灯入睡。相传这是因为他在闻名江湖之前常年出入矿山,终日与黑暗为伴,甚至数次遭遇坍塌事故,险些葬身矿洞之中,从此,他便养成了夜里留灯的习惯。
如今的宋云归已是江湖传奇,因而,就连他的怪癖都也得神圣起来,变成东风堂里独树一帜的符号。
东风堂的仆佣都知道,寝房中的孤灯点起时,便是宋云归要休息了,他或许独自入寝,或许唤来红颜知己侍于枕边,不论怎样,除非天塌下来,谁也不敢叨扰他的安逸时光。
今夜,他过得并不安逸。
他的房间里的确有客人,可客人却不在他的床上,而是站在窗边,将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具佩戴在脸上。
那人转过头,指着脸上的面具问他:“云归,你看我戴着这个,是不是很凶恶,很有威严。”
语声被铜皮掩住,显得有些阴郁低沉,但语气却透着十足的妩媚。
宋云归道:“你不论怎样打扮都是好看的。”
那人却滞了片刻,道:“你今夜的心情并不好。”
“何以见得?”
“不然你一定不止用嘴称赞我,还会用身子行动起来。”
那人回到宋云归对面落座,纤长的手指搭在茶盏上摩挲,却不拿起。
宋云归叹了一声,道:“我只是觉得可惜?”
“何处可惜?”
“我终究还是没能招揽无相功的传人。”
那人语调一沉:“你是指方无相?”
宋云归点头道:“可惜他已经死了,死在天极剑下。”
那人吐出轻笑声,道:“并不奇怪,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身怀那样危险的功夫,却毫无心计可言,天真又愚钝,只消旁人轻轻推上一把,便滑入深渊,万劫不复。这样的人还是死了的好,不然你控制不了他,他反倒坑害了你。”
宋云归忖度着她的话:“你口中的旁人便是自己吧,是你将绳舟的消息放出去的?”
“是我,”那人微微垂下头,直言不讳道,“毕竟我说的又不是谎话,方无相和元宝真的知道离开瀛洲岛的秘密,甚至还救了你的红颜知己。”
宋云归顿时陷入慌张:“不,并不是红颜知己,只不过是一时寻乐,才招惹了路边的花草……”
“你不必同我解释,”那人摆摆手打断他的话,“毕竟我已经是个死人,死人总不能不准活人寻欢作乐,你看,我从来不曾打扰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