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群中,叶千黎就像是迷路的公主般,周边的男人们都纷纷驻足看着她,都在心里由衷的感叹,不知道要多么优秀的人才能配得上这么一个女人。
远远的,苏小美就看见了和大学时代一样迷人的叶千黎。
曾经在大学就是,每当叶千黎稍稍打扮,总是会有许多同学围观她,所以后来她干脆就不打扮了。
不过就算不打扮,她依旧是有许多粉丝,最后干脆不怎么出门了,不是在教室学习,就是呆在家里。
见到了苏小美,叶千黎快步跑上前去。
看着自己的大学闺蜜,
想想自己大学时候的无忧无虑,
再想着自己最近这段时间为公司,为家人,为了傅斯衾而受过的累。
“小美,好久不见!”叶千黎心中忽然一酸,红着眼狠狠地抱住了她。
突然,人群中冲出了一个看起来长得很普通的人,抢过叶千黎捏在手中的皮包就开跑。
“让开!都让开!”见他手中拿着刀,人们都唯恐避之不及的闪现两边。
突如其来抢劫,让叶千黎两人都瞬间失神了。
除了迅速逃跑的抢劫犯,时间仿佛都被停止了一秒钟。
想着里面还装着自己的手机与各种重要证件,叶千黎立马收拾好情绪,
苏小美也在这时反应过来,两人立马追了上去。
照人们的常识,女人一般很少有跑过男人的,更何况还是一个抢劫犯呢。
但是这个人在叶千黎两人的前面跑着,虽然追不到,但是好像也跑不快的样子,换做平时,叶千黎肯定很快就会察觉到这之中有问题,但是现在自己被抢了非常重要的东西,她一心想要将其追回,大脑就好像处于宕机状态。
而她的大学闺蜜,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单纯的人,虽然在社会上也工作了这么几年,但是还是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她只知道一点,被人抢了就是要追回来!
随着一路的追赶,周围的人越来越稀疏,那男子似乎对这周围很熟悉一样,东转西转的,已经绕过许多条她们从来没有走过的小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