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恶人自有天收

李佳双有种看恶人天收的快感,所以才会打听一下李朗家的事,又想将这种快感分享给灵月,便在信上多写了一些。

她还打听到,李朗的妈曾经遗弃过一次他的儿子,据说是因为那孩子很难养,没日没夜地哭嚎,一家人都被他吵得不得安宁。

开始李母担心上面会派人盯着她家,她还正常照顾孩子,后来发现根本没人盯着她家,并且村里人到她家附近都绕道走。

她胆子大了些,想将孩子卖掉,可没卖出去,都知道是个她孙子有病,就算是男孩也没人收。

她便趁夜把孩子抱到山沟里扔了,偏巧那段时间下雨,很多村民到山里采菌子,听到孩子的哭声,一下子就认出来是李母的怪孙子。

村长亲自给她送回去,并且警告她再有下一次一定报警!

真要说把孩子捂死,李母又舍不得,到底是李家的骨血。没办法只好这样当成猫狗一样带着,孩子渐大能爬会走之后就更难带了。

稍不注意他就乱扔东西,还爱咬人,乱跑乱爬屎拉到裤子里,李母干活时,就拿绳子把他栓着。

当李朗回家时,看到的一幕就是他的儿子像狗一样拴在院子里,一身的脏污,在那哭叫不止。

连个名字都没有,就狗娃狗娃地喊。

李朗又愤怒又无能为力,李母直接说:“你要嫌我照顾孩子不当,那你带走!带去找给他妈呀!沈灵娟那个贱人,把这个病种丢下自己跑了,把我可害死了。

我一把老骨头,自己没享过一天福,还弄个磨人精在身边。你快带走!”

李朗能带到哪去?他带在身边更是啥也做不成,只好继续给母亲画大饼,给他一点时间,等他挣到钱,一定让母亲享福。

李母不上当:“你吃了劳改饭,能去哪挣钱?工作找不着,田地活干得累断腰,也只能顾个温饱!

你弟弟妹妹眼看就大了,要说亲,家里有这么个磨人精,谁家姑娘敢嫁到咱家来?

要娘说,你赶紧娶一个,不论美丑,只是要是个女人成个家,你把这孩子带走,咱们分家过。”

开始李朗是心动的,对农村男人来说,娶个媳妇成个家,就是最大的成就。

曾经,他有过一个让人羡慕的城里媳妇。说实话,他跟沈灵娟走到那一步,他至今没想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

如今大不同了,他已经由当初回村里人人羡慕的知青,变成人人厌弃的劳改犯。

但是这年头只要你想娶媳妇,就能娶到。只是降低一点标准而已,可李朗没想到标准会变那么低!

他好歹相貌堂堂,对农村人来说,他长的很英俊。

结果媒人说的要么是带着几个孩子的中年寡妇,奔着家里有个男人搭伙过日子。要么就是身有残疾,瞎了眼、瘸了腿的。

还有一个长的漂亮,也年轻,结果见一面那姑娘只会笑,一说话就流口水。

李朗虽然看着她的脸和身段,心热的很。可一想家里已经有了个流口水的儿子,再娶一个流口水的媳妇回去,这日子怎么过啊?

他拒绝了这门亲事,被李母骂得狗血淋头,你以为你还是年轻小伙子?就你这条件,有女人愿意嫁你就赶紧娶!

很明显,李母只想赶紧跟他分家,把他儿子狗娃这个累赘丢开。

就在这时,李朗遇到几个胆子心野的青年,他们准备坐火车南下讨生活。听说那里大开放,只要是人过去,都能找到活干。

“听说那边吃的好,一天三顿饭,两顿干的一顿肉!”

而在他们老家,三天都吃不上一顿干饭,一个月能吃两顿肉都算富裕人家。

“工钱给的利落,人家工厂包吃包住,就算进不了厂,还能去砍甘蔗,反正不愁活。”

李朗看不上砍甘蔗的活,但他自认自己有学问,肯定能谋个好职业。他吃过劳改饭,在老家名声尽毁,别想谋到好前程了。

只能远走他乡拼个运气。李朗当机立断,没跟李母商量,直接把李母攒的钱给偷了,留了一封信,连夜跟他们一起坐火车南下。

之后李朗的情况李佳双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李母在家哭天抹地地哭了好几天,李朗的弟弟还想去追,但人海茫茫,谁也不知道李朗去了哪。

非常讽刺的是,如今李朗和弟弟妹妹都很后悔,当初虐待沈灵娟,让她在李家活不下去,生了孩子就逃走。

但凡当初对她好一点,凭她对李朗那近乎痴迷的爱,肯定能在李家待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