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首扬一身轻松地回到上帝之城时,已经凌晨两点多钟。
一开门,一道人影便突然扑过来!
首扬轻飘飘伸出脚。
那人影忙躲,却还是没能躲开,被这看似软绵无力的一脚精准地踹到沙发上。
灯“啪”地打开。
沙发上一个姿态妖娆的男人正一脸委屈地望着首扬,“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首扬脱了外套随手扔向他那张敷着鸟屎一样绿色面膜的脸,“我怎么对你了?”
乐亦——那个名叫丹·乔鲁斯,对外职业是催眠师的妖娆男人慌忙一把接住,不让衣服毁了自己好不容易才调好敷上的面膜,“这么久没见,宝贝儿你都不想我么?一见面就对人家动脚。”
将衣服放在旁边,乐亦踢踏着首扬的拖鞋又巴巴跑上前,自认为笑得极为妩媚地对着首扬使劲儿抛媚眼,“亲爱的宝贝儿,这些日子没见人家,有没有想我想得茶不思饭不想?”
厚厚的面膜打起了褶子,看得首扬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又是一脚踹过去,“滚!丫的把你那一脸绿粪给老子擦干净再出现在老子面前!”
乐亦一脸委屈,很不满意地嘟囔,“又不是没见过我敷面膜。”却是乖乖地走进洗浴室。
乱七八糟的衣服都被叠放整齐放到衣柜里,阳台上晾着洗干净的床单衣物。卧室里添了一床新被褥,床单枕套全换成新的。
不用看,首扬也知道,冰箱里肯定塞满了食物。
对于乐亦的勤快“贤惠”,首扬和他那一群“蛀虫”早已见怪不怪。
床边放了一双崭新的拖鞋,首扬很自觉地换上,扔了衣服裹件睡袍就呈大字型趴在宽大的床上。
洗了脸出来见首扬一副要睡觉的样子,乐亦立刻拉起他,“起来刷牙,不刷牙不准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