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贞住下后不久,在外地打工的崔忠魁回来了。
一别经年,崔忠魁变得成熟而稳重。
从他身上,再也看不出他曾经是傻子的影子。
打工的经历,不依赖别人的个人奋斗,都成为了挂在他身上的勋章,他的周身都弥漫着一种光。
“哥!我回来了!”
他已经提前给崔忠义打了电话,进院,就声音朗朗喊了起来。
崔忠义迎出来,伸出双臂,以一个大兄长的深情拥抱住了崔忠魁。
崔忠魁的变化,是崔忠义唯一想起来会觉得笑比泪多的一段岁月。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崔忠义把崔忠魁迎进屋里,赶紧把泡好的茶端给他喝。
“简贞呢?”
崔忠魁知道了简贞身上发生的事,这也是他决定回来的原因之一,如今乡下的条件也好了很多,村村也通了公路,只要肯动脑子肯下力,在哪里都不会让自己饿着。
“在那屋里住着,除了吃饭时候出来,几乎不下床。”
崔忠义指了指冯兰兰的房间。
崔忠魁喝着茶,陷入了沉思。
“忠魁回来了……”
正想着,简贞却一缕梦似的走了过来。人不仅比原来更瘦了,头发也有白的了,看起来孱弱如风里的小雏菊。
“简贞……”
崔忠魁赶紧上前握住简贞的手,这么暖的天,简贞的手竟然冰凉冰凉。
崔忠魁原本想回老宅的,崔忠义让他住这个院里,这样也显得热闹,对简贞也会是个好的带动。
一个晚上,弟兄俩都无睡意,促膝谈心了一夜。
“哥,我嫂子的坟……”
无论冯兰兰当初有多不堪,在崔忠魁心里,冯兰兰毕竟是嫂子。
她的坟在外地,他一想到这个,心里也挺泛酸的。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家族情结吧。
“等事情忙完,我会把她的坟迁回到咱村,让她落叶归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