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前世,比现在的路明非还大几岁的自己恐怕会表现得还不如路明非,他或许会在凯撒精彩的演讲下纳头便拜,面对皇帝招揽臣子般的邀请欣喜若狂。
但他不是。
与十几年前的前世相比,陆宇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
这么多年来,陆宇经历了太多。
自己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连步入社会都称不上,然后又经历了死亡的痛苦。
那是真正的大恐惧。
遍及全身的痛苦让他无法呼吸,想哭却哭不出来,只有意识逐渐从肉体剥离出去的感觉,过往的一切在脑中走马灯,那种感觉,直到现在还会将他从梦中惊醒。
紧接着,他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世界,变成了无法面对任何危险的小孩子。
那种与世界的疏离感和孤独感真的让人崩溃,要知道美国队长带着一身武力来到60年后的世界都险些发疯,他却靠着自己在另一个世界挺过来了。
然后又是灵气复苏,自己是一个没有天赋的孤儿,走到后来的一阶六段说起来容易,但这中间的艰难用再多文字也说不清楚。
十岁出头的他在供暖不足的房间里写小说时,手冻得通红,用捡来的铅笔在自行车车筐传单上构思他的第二本扑街小说。那时的他很擅长削铅笔,每次都能达成“将铅笔用完”这一成就。
他一开始也是扑街的,哪有什么一夜成名,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持。他只是一个孤儿,没能像胖虎那样觉醒后飞到天上,没有钱,要靠收集矿泉水瓶卖钱去黑网吧把传单上的内容打字上传。
但陆宇觉得自己很幸运,自己能身穿而来很好,他很庆幸能变成婴儿后被孤儿院捡走,没人可以取代自己前世的父母。
孤儿院的人很好,没有在发现陆宇会写小说时把他当成赚钱的工具,而是作为他的靠山为他提供帮助,所以后来陆宇一直给孤儿院寄钱,时常去看望那个在孤儿院待了20年的蒋护工。
黑网吧的杀马特大哥很好,那些不良青年来敲诈陆宇的网费时他总能及时赶到将他们赶走,现在大哥变成了大叔,有了一家二层楼的正规网咖,宽敞明亮,他也是少数知道陆宇作家身份的书粉,经常在企鹅上催陆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