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犯罪行为心理分析

尽管他已经听到了旁边房间传来细微的呼噜声。

江乐此时分析的是凶手的作案心理,利用自己大师级犯罪心理侧写技能去研究,去分析,凶手当时的作案心理。

首先就是凶手的长相,肯定不会很特别,不然白市警方这么多年来走访了那么多群众,肯定会有人想起凶手独特的长相。

那么,假定凶手的长相是普普通通,看上去老老实实的,一点都不出众,那么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接连犯下多起如此残忍的案件?

这在犯罪心理学来说,不是罕见的事情,是属于一个很典型的“变态”凶手(专业俗语,非平常口中所说的变态)。

用通俗的话语来说就是,凶手杀人后做得那些残忍的事情,和我们通常所需要的事没有关系的,是多余的举动行为。

在犯罪心理学来说,这就是“变态。”

凶手是属于那种,做完了犯罪的需要之后,他会把人的一些器官带走,这是明显的多余行为。

江乐从所有案件整体上来看,除了“变态”的多余行为,凶手所需求的东西,也就是说凶手要满足的东西,仍然是常态。

那么他要满足什么呢?

江乐想起了第一个案件,白女士被杀案,从案综材料来看,凶手大概率是为了盗窃而去的,只不过刚好遇到事主,又是个长得漂亮的事主,为了摆脱危险,对其进行攻击。

白女士死亡后,凶手做了一下“窥视”的动作,并没有J尸,但也许就是这一次经历,让凶手找到了自己要满足的东西。

至此,下来的10起案件,凶手犯案基本上都是为了性的目的。

未完待续。